荆州市2019年度改善空气质量人工增雨作业单一来源公示

类别:采购信息-政府采购  地区:荆州市  更新时间:2019-10-14 浏览次数:

荆州市2019年度改善空气质量人工增雨作业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项目名称

荆州市2019年度改善空气质

量人工增雨作业

预算价

200万元

联系人

陈毅文

联系方式

15272405921

采购人地址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园林路51号

拟选择单一来源

供应商名称

荆州市气象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2019年改善空气质量人工增雨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

采购方式的原因及

满足需求的说明

《财政部74号令》第三十八条:“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照本办法第四条报财政部门批准之前,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将公示情况一并报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单一来源论证评审小组评审意见如下: 1、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

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

拟对“荆州市2019年度改善空气质量人工增雨作业”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于2019年10月11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结果为本次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的要求。据此,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参会专家名单: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周  悦 武汉区域气候中心 高级工程师 谢 允 咸宁市气象局 高级工程师白永清 中国气象局武汉暴雨研究所 高级工程师

拟成交价格

人民币:200万元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 月14 日采购代理机构: 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文艳容      1355461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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