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电厂二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07】432号”文件核准。现决定对湖北鄂州电厂二期2?600MW机组燃煤发电机组调试及机组性能试验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 标 人:湖北能源集团葛店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称:湖北鄂州电厂二期2×600MW机组
燃煤发电机组调试及机组性能试验
四、工程地点:湖北省鄂州市葛店镇
五、工程规模和性质:2台600MW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
六、本次招标工程范围和内容:
鄂州电厂二期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分系统调试(包含220kv开关站)、整套启动调试、特殊项目调试、机组性能试验、并网设备安全性评价试验和主要辅机的性能验收试验及试生产期间的配合、调整、完善等
七、总工期:3号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移交生产时间为2009年7月18日前,4号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移交生产时间为2009年10月18日前
八、工程质量标准:
调试全过程应遵守国家、电力行业颁发的规范、(湖北招标信息网www.hbzbw.com整理)标准、规定,对于设备还要执行供货合同中规定的厂家标准和/或国际标准,三者有差异时,按最高(或最严格)标准执行。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国内的规范、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规范、(湖北招标信息网www.hbzbw.com整理)标准及规定,则投标人应遵守新的规范和规定。调试工作安全要求为创无事故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等级并符合达标投产条件、机组投入商业运行后第一年内不发生由于调试原因造成的非计划停用;工期要求为整套启动至168小时试运行完成#3机组控制在30天内、#4机组控制在28天内;环保要求为噪音、烟气排放、污水排放及其它污染排放符合国家标准。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工作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到上述目标的措施。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调试单位(以下称“投标单位”)应具有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和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火电工程调试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单位必须至少具有4 台600MW及以上机组项目的调试经验和业绩。
4、投标单位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十、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可按本公告后所附招标代理机构的地址,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凭企业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资质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获取《招标文件文件》。
十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08年10月6日至2008年10月10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00时
十二、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十三 、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经密封后,在2008年10月28日上午9:30 时以前送至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湖北招标信息网www.hbzbw.com整理)申请文件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湖北鄂州电厂二期2?600MW机组燃煤发电机组调试及机组性能试验”字样。
十四、迟到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将被拒绝。
十五、有关本工程投标的其他事宜,(湖北招标信息网www.hbzbw.com整理)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湖北能源集团葛店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武汉市北环路63号(北环小区内)
邮 政 编 码:430071
联 系 电 话:027-87814667、87822251
联 系 人:龚砚 李晶
电 子 邮 箱:b200104202234@yahoo.com.cn
传 真: 027-87814667
2008 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