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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蕲春县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设计服务评标结果公示 |
类别:中标信息---中标信息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6-4 浏览次数:26 |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QC-202505SL-001001001 一、招标概况 湖北省蕲春县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设计服务于2025年05月12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6月03日在蕲春320小开标室开标,并于2025年06月03日完成评标工作。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蕲春县水土保持中心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金浪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湖北志宏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 宜昌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3342000 3350000 3366000.00 质量(如有)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720 720 72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赵辉 何佩诗 皮腊红 证书名称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证书编号 20201007342000000004 鄂242141542999 AS244200016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09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蕲春县水土保持中心 地址:蕲春县漕河三路 联系人:黄秋生 电话(传真):13971708730 2.招标代理机构:立信大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付畈社区七组68号1楼 联系人:立信大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传真):15527573221 3.行政监督部门: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蕲春县齐昌大道 11 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3-7210917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立信大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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