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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南环路(炎帝大道—新316国道)道路项目监理服务(HBSX-202504SZ-005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4-25 浏览次数:12


随县南环路(炎帝大道—新316国道)道路项目监理服务(HBSX-202504SZ-00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X-202504SZ-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随县南环路(炎帝大道—新316国道)道路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名称)已由随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随县南环路(炎帝大道—新316国道)道路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随县发改审批服务〔2024〕4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县大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随县大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随县县城
建设规模:本项目南环线为城市次干路,西起炎帝大道,向东与现状路相交,后上跨规划烈山湖西路、氵厥水河和烈山湖东路,继续向东与规划路、交通大道和规划路相交后下穿现状汉丹铁路,再与规划路相交终点止于新316国道,道路全长2868.7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19-42.5m,包含道路配套设置雨污水管网、给水、电力、通信、交通、照明、绿化等基础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建设规模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工程计量等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2160日历天,其中监理服务期 1800 日历天。自 2025 年 8 月 1 日始,至 2030 年 7 月 31日止。缺陷责任期 365 日历天。自 2030 年 8 月 1 日始,至 2031 年 7 月 31日止。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20000.0 万元。
  2.3其他: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均未出现亏损情况,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3)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完成过1项总投资额不低于1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表)颁发时间为准或以监理业务手册证明的完工时间为准)。(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②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③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事故问题;④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列入失信名单。(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需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4月26日至2025年04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评审后,招标人有权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资格证书等)进行核查,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向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由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随县大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随县民主路
地址:
随州市御景天城S11-S12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熊文杰
联系人:
黄松
电话:
07227037030
电话:
1537728392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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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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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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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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