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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曾都区㵐水河东岸生态环境提升工程PPP项目市政道路及景观公园增补调整设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
类别:中标信息---中标信息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4-24 浏览次数:21 |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ZD-202503SZ-002001001 一、招标概况 随州市曾都区㵐水河东岸生态环境提升工程PPP项目市政道路及景观公园增补调整设计项目于2025年03月31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4月22日在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开标,并于2025年04月22日完成评标工作。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随州市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序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3060000.00 3092839.00 3078800 质量(如有) 符合规划部门的设计条件,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并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设计的规范、规程和标准并满足项目所在地省、市级的有关规定,按规定送相关部门审查并通过审批 符合规划部门的设计条件,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并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设计的规范、规程和标准并满足项目所在地省、市级的有关规定,按规定送相关部门审查并通过审批 符合规划部门的设计条件,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并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设计的规范、规程和标准并满足项目所在地省、市级的有关规定,按规定送相关部门审查并通过审批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杜秋 韩玉超 兰辉萍 证书名称 注册土木工程师 (道路工程) 注册土木工程师 (道路工程) 注册土木工程师 (道路工程) 证书编号 201910020210000116 201910020130000156 201910020340000269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4月27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随州市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沿河大道116号 联系人:姜幸 电话(传真):0722-331945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文化公园北路公园二号东区1栋301 联系人:代丽 电话(传真):0722-3313303 3.行业主管部门:随州市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沿河大道116号 联系人:王磊 电话(传真):0722-3319662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随州市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随州市乌龙巷4号 联系人:邓萍 电话(传真):0722-3062626 备注说明:1、凡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必须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后,在系统里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2、异议和投诉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3、异议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或联系人、投诉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在册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明细证明材料(为其缴纳社保的必须是投标人本身,不得为分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否则不予受理;4、经查证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造假,涉嫌出借或借用资质虚假恶意提出异议和投诉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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