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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恩施州烟草公司咸丰县营销部LED显示屏采购询价邀请函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25-4-17 浏览次数:29

根据采购领导小组纪要〔2024〕1号,恩施州烟草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批准2025年恩施州烟草公司咸丰县营销部LED显示屏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实施,现邀请你公司参加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SXF202512401

项目名称:2025年恩施州烟草公司咸丰县营销部LED显示屏采购。

谈判内容:为恩施州烟草公司咸丰县营销部五楼会议室采购全彩LED显示屏。

采购方式:询价(最低价中标法)
最高限价:4.05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人:湖北省烟草公司恩施州公司咸丰县营销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状况良好。

2.3投标人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承诺函。

(投标人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
      2.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2.5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配合采购单位日常工作的各类行为),否则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查询结果:(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移出);(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或行贿行为记录(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查询方法:进入https://wenshu.court.gov.cn/网址,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日之前近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提供承诺函及以上公告发布后相关查询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方(采购人)在评标现场核验查询结果);

2.6烟草行业准入资格要求: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采购),以招标方(采购人)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为准。

2.7有隶属关系的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方(采购人)通过“天眼查”网站确定投标人基本信息真实性及投标人之间是否有关联关系(评标时招标方(采购人)打印“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资料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定);

2.8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领取时间:自2025年4月17日14:30起至2025年4月18日17:30时止(工作时间)。
(二)领取方式:在询价文件领取时限内,可通过现场领取、传真及电子邮件、电邮等方式获取文件。

领取地点:咸丰县金烟路22号。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10:00时整(09:00时开始接受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谈判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送达和谈判地点:咸丰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5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咸丰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综合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罗有

联系电话:18907262556(微信同号)

地    址:咸丰县金烟路22号

采购监督部门名称:咸丰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安全规范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华
联系电话:15971808088
地址:咸丰县金烟路22号

 

编制人员:罗有

                                                                    负  责 人:鲁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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