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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汉江技师学院原十堰市艺术学校固定资产清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类别:采购信息---政府采购 地区:十堰市 更新时间:2025-4-11 浏览次数:16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JJS2025041801 2.项目名称:湖北汉江技师学院原十堰市艺术学校固定资产清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万元) 5.最高限价:2.5(万元)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询价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有效证书)。 三、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到湖北汉江技师学院(详细地址:湖北省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门大道25号,图书信息中心5-10室)报名,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信息登记表(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可辨,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四、文件提交 遴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8日8时40分。递交地点:湖北汉江技师学院(湖北省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门大道25号)图书信息中心5-1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遴选文件要求递交遴选申请文件的不予接收。 五、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门大道25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19-8418988 相关附件:报名信息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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