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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人民医院单身公寓改造项目设计服务采购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5-3-3 浏览次数:22 |
询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山县人民医院单身公寓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身份证、代理授权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 三、采购需求
序号 所需服务名称 所需服务的技术参数及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四、价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设计、出图、交通、食宿、现场查勘、利润、验收、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2.投标人需详细阅读招标人提供的询价文件资料,如需说明之处,请在报价书中列明。 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按设计服务进度付款,凭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设计成果后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采购方按财务结算程序支付进度款。 3.1成交供应商提交施工图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80%。 3.2项目验收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 五、交付期限及地点 1.交付期限:签订合同后5日历天。 2.服务地点:兴山县人民医院。 六、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1-7)等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提交方式:以上资料经签字、盖章后,密封送至招标人处(一式两份)。 七、提交的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28日10时00分起至2025年3月6日11时00分止,(每天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招标办领取询价文件和相关资料,节假日除外)。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八、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 开标地点: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 九、公告 本次采购公告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其它要求 1.招标成交原则:服务满足采购方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中标;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由采购人综合评审确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 3.服务及相关成果的验收标准及要求::按服务的技术参数相关要求执行。 4.成交供应商严格遵守国家内保管理条例及医院各项管理规定。 5.为加强廉洁建设,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自觉按招标文件办事;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发现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发现严重违反廉洁建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部门或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举报。 6.此次所购服务报价不得超过拦标价40000.00元。 招 标 人: 兴山县人民医院 地 址: 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3号 联 系 人: 贾代琴 电 话: 0717-2519198 邮政编码: 443700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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