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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殡仪服务配套设施项目(水月寺镇)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4-12-11 浏览次数: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殡仪服务配套设施项目已由兴发改审批[2024]26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兴山县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林智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月寺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兴山县。

(2)建设规模:新建2层框架结构殡仪服务站、公益性公墓区、停车场,配套进场道路、绿化景观、排水沟工程等。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答疑澄清时公布。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等级,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项目经理要求:

4.1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拟派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负责人作为项目经理,联合体成员单位应拟派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的负责人作为项目副经理),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4.2拟派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拟派所有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经理(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拟派本工程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施工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注:须同时具有机械C1证和土建C2证,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联合体投标时,不包含项目副经理)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

(1)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兴山县行政区域内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如有)、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均须在投标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三个月及以上,上传近三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0月、2024年11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申请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情况除外)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1.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承担本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方担任,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不提供或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4.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存在同一投标人入围两个标段候选人资格情形,将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定标,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定标环节被推荐为中标人后,所投另一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由牵头单位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文件中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彩色扫描件须清晰可见(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须提供延期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08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开标,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解密时间:2024年12月31日08时00分-8时30分止。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非因“宜昌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8.本工程采用房建市政施工(暗标)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9.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0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澄清修改信息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山县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2号

联 系 人:舒雨来

电    话:13872631713

招标代理机构:中林智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站二路6号“三峡(宜昌)大数据产业园”C3-3一层

联系人:龚磊

电  话:15827229342

12.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5827229342、招标人电话:13872631713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17-2585151、0717-2583169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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