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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库区犟河流域张湾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服务(HBSY-202411SZ-036002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4-12-11 浏览次数:12

丹江口库区犟河流域张湾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服务(HBSY-202411SZ-036002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411SZ-036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库区犟河流域张湾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发改审批〔2024〕1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张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58.31%,其它:41.69%。招标人为十堰市张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柏林镇、花果街道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工程、污染底泥处置工程、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具体如下:1.污水管网工程:铺设DN300污水干管18517米。2.污染底泥处置工程:污染底泥生态处置总计170740立方米。3.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丹江口库区犟河流域张湾段水环境综合治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540日历天,其中/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7122.85 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3)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承接过(已完工或在监项目均可)一项工程投资额5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 2 项。(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 2 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监理业务培训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 2 人:具有监理业务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张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公园路25号
地址:
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城开发区天津路33号1幢1-25-2
邮编:
4420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张旭栋
联系人:
明星岑
电话:
13387144314
电话:
1317745277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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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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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0020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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