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仅指: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未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印章。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
4 |
投标保证金 |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
5 |
投标文件组成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仅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
6 |
联合体投标人 |
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7名;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
7 |
报价唯一 |
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报价) |
8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9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未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无效。 |
10 |
资质条件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5、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
11 |
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完成过1项主跨单孔跨径不小于500m的桥梁工程科研课题研究项目。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同时附(1)+(2):(1)项目立项文件或任务书或计划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函的扫描件;(2)项目验收证书或鉴定证书或结题报告或验收意见。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出业绩最低要求的相关指标,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还需附能体现其指标内容的甲方证明或设计批复文件作为依据。如为联合体业绩,同时应附载明承担任务的联合体协议书。 4、业绩认定时间以项目验收证书或鉴定证书或结题报告或验收意见显示完成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5、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均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6、单个合同包含多项科研课题的,按一项业绩予以计算。 7、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或业绩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
12 |
人员 |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教授或研究员或正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或桥梁工程相关专业),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主跨单孔跨径不小于500m的桥梁工程科研课题研究项目。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或桥梁工程相关专业)及以上,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主跨单孔跨径不小于500m的桥梁工程科研课题研究项目。 3、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本项目中的公路工程、桥梁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路桥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材料类、结构工程、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公路材料学、公路施工技术与管理、公路与城市道路建设、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地质工程。 4、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以下材料为依据:投标人应同时附(1)+(2):(1)项目立项文件或任务书或计划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函的扫描件;(2)项目验收证书或鉴定证书或结题报告或验收意见。 如上述材料中未体现资格审查条件的指标内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本人任职的,则需附能体现上述指标内容及任职情况的甲方证明或设计批复文件作为依据。 5、业绩认定时间以项目验收证书或鉴定证书或结题报告或验收意见显示完成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6、单个合同包含多项科研课题的,按一项业绩予以计算。 |
13 |
信誉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省级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信誉要求。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要求承诺函。 |
14 |
投标人身份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 |
服务期限 |
投标函未填报服务期限或填报的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16 |
投标价格 |
(1)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的各分项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各分项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
17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