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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七路(红莲大道-未来三路)道路、排水、强弱电及交安照明基础工程(第2次采购)采购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4-10-31 浏览次数:24

高新七路(红莲大道-未来三路)道路、排水、强弱电及交安照明基础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高新七路(红莲大道-未来三路)道路、排水、强弱电及交安照明基础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高新七路(红莲大道-未来三路)道路、排水、强弱电及交安照明基础工程 ;

1.2采购人:湖北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片区总用地面积约1,217 亩,其中经营性用地653.43亩,包括住宅用地574.96亩,商业用地78.47亩。主要内容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共配套建设工程、生态水利建设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包括道路工程土方开挖及回填、边坡防护、道路附属及路缘石的安装;管网及强弱电工程沟槽土方开挖及回填、回填砂(含砂垫层)、管道敷设、管道管材安装、砌筑附属构造物等工作内容,同时工作内容还包含清单中未注明,但为完成本工程施工所必须的工序及辅助工作,以及业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工作,包括负责当地征地拆迁工程以及和当地协调配合的工作;本采购项目不含税最高限价为16805337.37元;

1.5施工段落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施工段落,拟由 1  个供应商施工。每个供应商须参与本项目所有施工段落报价,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个施工段落成交资格,各施工段落划分情况:  /  ;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按拟选供应商数量的2倍推荐 2 名成交候选人,每个施工段落成交1家供应商。成交原则: 待询价结束、选定入围供应商后,采购人根据成交候选人排名顺位约谈确定采购项目中选供应商;当询比采购工程需要选择2家及以上的供应商时,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各中选供应商施工段落,各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抽签结果。施工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各供应商的现场施工情况,调整施工任务范围,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高新七路(红莲大道-未来三路)道路、排水、强弱电及交安照明基础工程,包括道路工程土方开挖及回填、边坡防护、道路附属及路缘石的安装;管网及强弱电工程沟槽土方开挖及回填、回填砂(含砂垫层)、管道敷设、管道管材安装、砌筑附属构造物等工作内容,同时工作内容还包含清单中未注明,但为完成本工程施工所必须的工序及辅助工作,以及业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工作;

2.2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0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

2.4质量要求:本项工程满足业主下发的设计图纸、技术规范、评定标准、检验标准、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规范及标准;

2.5安全目标:(1)不发生人身重伤和死亡事故(2)轻伤负伤频率≤5‰(3)不发生重大机械和交通运输事故(4)杜绝重大火灾事故(5)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及重大坍塌事故(6)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资质要求:采用联合体报价,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或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备案证书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成员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3财务要求:无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5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4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市政道路、管网或者合同范围内工作内容包含市政道路及管网工程部分,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若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注意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且经一级建造师本人手写签名同时与电子签名图象笔迹致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参考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

(3)其他管理人员:供应商拟派项目现场的质量管理、施工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各1人。 施工管理人员须持有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管理人员须持有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7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 只接受 联合体,供应商需具备建筑机械设备租赁营业执照。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 10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4 日1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11  月 8  日 14  时 0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其他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软件文创湖岸生态门户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李志彦                       

电   话: 1778638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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