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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2024年度展示展陈更新宜昌新中心项目询价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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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4-10-23 浏览次数:29 |
| 我单位拟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以下项目的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密封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名称 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2024年度展示展陈更新宜昌新中心项目询价通知书。 二、项目概况 我馆现有的宜昌城市新中心等规划已重新编制,为更好宣传宜昌发展战略,拟定对上述展项实施更新。更新内容包含:宜昌新区改造为城市新中心面积约110平方米。要求按照规划馆提供的展项更新设计方案完成上述展项更新的施工工作并拆除原有布展材料更换破损玻璃一块尺寸3600*1200厚度12毫米,材质烤漆玻璃。(意向投标单位需现场踏勘了解具体施工量) 三、预算金额 金额:大写:肆万元整;小写:40000.00元。 四、供应商须知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未被列入有关诚信网站的负面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采购活动。 5.参加竞标供应商应具有工商部门批准的广告设计、制作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五、服务要求 1.供应商注重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如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竞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服从规划馆工作人员的管理; 3.供应商应保证展项施工完成后一年的质量保障; 4.施工中对规划馆的设施设备造成损失供应商应进行赔偿或维修; 5.供应商在签订合同20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展项更新的全部工作。 六、报价要求 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次报价,金额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报价中必须包含所需设备,材料及全额含税发票、运输费用,人工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注:水电费用由我方负责提供)。 七、付款方式 供应商在施工完成后,验收通过后30日内全额支付合同约定费用,供应商提供合法合规的普通发票。 八、报价文件应当包括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全部加盖公章); 2.竞标供应商简介; 3.服务承诺书; 4.报价表; 5.项目联系人、电话、地址等联系方式信息。 以上各项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评审完成后需对中标单位资料原件进行现场核实,如发现虚假资料,投标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发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需提供正本1份,副本1份,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所有正副本均需密封并在封面加盖骑缝章,未按要求提供将不予受理。 九、报价时间 请参加竞标供应商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12:00时前将报价响应单密封形式送至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二楼办公室,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怒不接受。 十、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1.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柏临河路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办公室; 2.邮政编码:443000; 3.联 系 人:黄亦凡; 4.电话/传真:0717-6986039; 5.邮箱地址:9167489@qq.com。 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2024年10月21日 方案附件.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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