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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乡村振兴暨万亩连翘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一期)EPC郧阳区乡村振兴暨万亩连翘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一期)EPC(HBYY-202410QG-018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采购信息---政府采购  地区:十堰市  更新时间:2024-10-21 浏览次数:464


郧阳区乡村振兴暨万亩连翘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一期)EPC郧阳区乡村振兴暨万亩连翘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一期)EPC(HBYY-202410QG-018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Y-202410QG-01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阳区乡村振兴暨万亩连翘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一期)EPC已由十堰市郧阳区行政审批局以湖北省固定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4-420304-04-01-77402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穰耕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3.3%贷款:76.7%招标人为十堰穰耕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启信天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大柳乡白泉村、大柳树村等十个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设 3.62 万亩连翘基地。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项目拟建设3.62万亩连翘基地,主要完成100亩连翘育苗基地、1000亩连翘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以及3.51万亩连翘仿野生种植示范区,配套完成基地支撑体系等工程建设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20
合同估算价:22941.68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经营许可(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农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或1项“类似设计项目”或1项“类似施工项目”(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的全面控制; 3.2.2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最多2家; 3.2.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2.5本项目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由牵头单位负责,牵头单位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定标采用“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穰耕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启信天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沿江大道88号汉江观邸6号楼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道北京中路11号2幢
邮编:
4425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曹先生
联系人:
陈文俊
电话:
17720268988
电话:
15271385259
传真:
传真:
郧阳区乡村振兴暨万亩连翘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一期)EPC郧阳区乡村振兴暨万亩连翘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一期)EPC(HBYY-202410QG-018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Y-202410QG-01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阳区乡村振兴暨万亩连翘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一期)EPC已由十堰市郧阳区行政审批局以湖北省固定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4-420304-04-01-77402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穰耕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3.3%贷款:76.7%招标人为十堰穰耕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启信天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大柳乡白泉村、大柳树村等十个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设 3.62 万亩连翘基地。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项目拟建设3.62万亩连翘基地,主要完成100亩连翘育苗基地、1000亩连翘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以及3.51万亩连翘仿野生种植示范区,配套完成基地支撑体系等工程建设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20
合同估算价:22941.68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经营许可(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农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或1项“类似设计项目”或1项“类似施工项目”(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的全面控制; 3.2.2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最多2家; 3.2.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2.5本项目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由牵头单位负责,牵头单位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定标采用“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穰耕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启信天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沿江大道88号汉江观邸6号楼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道北京中路11号2幢
邮编:
4425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曹先生
联系人:
陈文俊
电话:
17720268988
电话:
1527138525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监利市2024年城东片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HBJL-202410QG-007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JL-202410QG-00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监利市2024年城东片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监利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监发改审批[2023]2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监利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0%。招标人为监利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中心城区
建设规模:更新改造城东片区燃气管道共200581.11米,建设智慧燃气管理平台1套;配套燃气阀门井、调压箱、燃气表、安全自闭阀门等燃气设施及燃气智能控制地图、燃气泄漏监控设备等相关智能设备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燃气管网改造设计,燃气表具及其他燃气设施更换设计,智慧燃气管理平台设计,环保、消防、节能、劳动安全卫生、安全设施等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指导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20。其中:/。
  2.3其他:按照《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得到的设计费的100%费率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的规定; (2)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3)以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组成联合体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6)联合体中联合协议书由联合体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内容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未出现亏损。 3.6.2信誉要求:投标人针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 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6.3其他人员要求: 设计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线上开标流程,投标人无需到监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当在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招标过程结束后,中标人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信息技术股。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远程异地、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监利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代理机构:
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监利市容城镇茶庵大道35号
地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6号
邮编:
433300
邮编:
433300
联系人:
周雄和
联系人:
徐霞
电话:
13797273388
电话:
1592782608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10月21日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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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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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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