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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城香溪河左岸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项目(古洞片区、麦仓片区、后河片区)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4-10-17 浏览次数: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城香溪河左岸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项目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24]9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对营盘片区、后山片区、古洞片区、后河片区及麦仓片区的燃气、排水、供水等市政设施进行改造;完成兴山县城香溪河左岸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项目地下管网普查并形成相应成果。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地质勘察(初勘及详勘)、施工图设计等。本次共分三个标段招标,三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

项目名称

招标控制价

备注

三标段

兴山县城香溪河左岸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项目(古洞片区、麦仓片区、后河片区)勘察设计

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计算后*X%,(X≤70);兴山县城香溪河左岸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项目地下管网普查控制价为99.8万元。

包含古洞片区、麦仓片区、后河片区地下管网设计及兴山县城香溪河左岸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项目地下管网普查。

3、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4、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勘察、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勘察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拟投入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与勘察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须上传相关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及2024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且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4、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①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需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采取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拟承担的专业和工作;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7、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招标,每个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1月07日0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开标,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解密时间:2024年11月07日09时00分-9时30分止。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非因“宜昌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八、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合同签订

自2023年6月1日起,招标人和中标人必须通过交易平台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签订事宜,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与网签合同不一致的协议。

十、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7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澄清修改信息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十二、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9092510820、招标人电话:13986814111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17-2583169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十三、联系方式

名称: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龙珠广场

联系人:谭杰

联系方式:139868141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兴山县高阳大道27-4号中石化大楼三楼

联系人:白伟

联系方式:190925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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