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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湾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4-10-14 浏览次数:26

 潘家湾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中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宜都市陆城街道西湖一路清江商城A区1-11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J-YD[2024]081号

  2、项目名称:潘家湾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3、建设规模及内容:对集镇及“丁中环线”进行环境整治,(绿化美化、景观节点打造、旧房拆除、房屋外立面改造、新建体闲高,安装安防监控设备、集镇仿古门头维修、新建路灯)。(详见工程量清单)。

  4、采购预算:人民币3875439.06元。

  5、工程地点:潘家湾土家族乡潘家湾村五组、七组。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磋商;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拟承担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最低数量要求如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应上述考核内容;(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2024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复印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复印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 日17时30分(工作时间)

  地点:宜都市陆城街道西湖一路清江商城A区1-117(中吉建工)

  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领取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并报名;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30分钟前开始接收响应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宜都市陆城街道西湖一路清江商城A区1-117(中吉建工)

  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2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yidu.gov.cn/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都市潘家湾土家族乡潘家湾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宜昌市宜都市石林路134号

  联系方式:13986748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昌中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都市陆城街道西湖一路清江商城A区1-117

  电话:0717-4601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欢欢

  电 话:0717-460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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