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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智慧供应链子项工程设计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智慧供应链子项工程设计(HBSJ-202406QG-032006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4-10-9 浏览次数:48

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智慧供应链子项工程设计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智慧供应链子项工程设计(HBSJ-202406QG-032006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406QG-03200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新开发银行贷款3.5亿美元(按汇率1:6.9计算,折合人民币约241500.0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51.77%;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6%,由武汉市青山区财政配套;其余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2.23%,由项目法人通过申请政府专项债等方式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汉化工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智慧供应链子项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武汉港白浒山港区化工新城作业区,化工新城作业区位于阳逻长江大桥至北湖泵站之间,拟建工程上游为已建洗舱站码头,下游为已建乙烯重件码头。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数据支撑决策支持、智慧物流服务、贸易服务、供应链金融服务等4个对外平台和智慧化工园区管理系统、智慧物流节点管理系统等2个对内系统。
其他:主要包含智慧供应链一体化门户,智慧化工园区管理系统,智慧物流服务子平台,贸易服务子平台,供应链金融服务子平台,智慧物流节点管理系统,数据支撑决策支持子平台及配套的软硬件等。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部门要求编制完成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智慧供应链子项建设规模范围内: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技术规格书、技术交底、红线范围内厂家深化设计的配合工作、后续服务工作(设计审查会务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施工配合服务、主要技术人员派驻现场、竣工验收配合服务、协调验收开通服务、设计变更及试运营期服务等),配合完成相关审批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01。其中: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为止。(1)自开工之日起,40天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文件初稿;(2)初稿提交后2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文件送审稿,并协助招标人报相关部门审查组织(若有)及专家评审;(3)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根据审查意见在15个日历天完成设计文件终稿;(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为止。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每年均不得有亏损;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独立承担过合同金额60万元(含)以上的信息化工程的设计业绩; 3.1.4、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二章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武汉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青山区红钢二街中交江锦湾10栋B座10楼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430000
邮编:
430077
联系人:
陈登柯
联系人:
王爽涛、王智康、程毅、杨洵
电话:
027-86860672
电话:
027-8727353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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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10月09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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