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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公安局购买无人机和无人机反制枪等设备询价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4-9-7 浏览次数:22 |
宜昌市公安局购买无人机和无人机反制枪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14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CY-202408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4-01528 3、项目名称:宜昌市公安局购买无人机和无人机反制枪等设备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预算金额:50(万元) 6、最高限价:50(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无人机及无人机反制枪一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交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有同类产品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1402室 3、方式: 现场获取。报名所需资料: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9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1402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9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14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公安局本级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116号 联系方式:18871591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 联系方式:150725307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颖 电 话:15072530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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