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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中法新城院区续建配套工程项目(一期转化医学大楼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同济中法新城院区续建配套工程项目(一期转化医学大楼工程)EPC工程总承包(HBSJ-202408FJ-200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4-8-29 浏览次数:25


同济中法新城院区续建配套工程项目(一期转化医学大楼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同济中法新城院区续建配套工程项目(一期转化医学大楼工程)EPC工程总承包(HBSJ-202408FJ-200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408FJ-20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济中法新城院区续建配套工程项目(一期转化医学大楼工程)已由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以 国卫规划函【2024】1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法新城院区南侧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实验室、实验动物中心、生物样本库、生物信息中心等用房及污水处理站、垃圾站、过街人行天桥等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74192㎡,地上面积54454㎡,地下面积19738㎡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设计、采购、以及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设计:完成该项目建设目的及使用需求内所需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实验动物中心、生物样本库、生物信息中心等用房及污水处理站、垃圾站、过街人行天桥等建筑及构筑物的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相关设计内容及施工图报审及审查合格证明办理、图纸优化)、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人防、消防工程、基坑支护、桩基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弱电智能化、信息化平台、放射防护、室内外装饰装修(含精装修)、净化工程、供配电、供水、燃气工程、医用气体系统、医用纯水及酸化水系统、物流系统、电梯、实验室专项、污水处理站、污物处理、泛光照明、标识导向、定制家具、室外工程、绿色建筑、海绵城市、BIM等)及相关所有内容的深化设计。设计内容必须经过发包人审核同意,经发包人确定的设计任务书范围内的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承包人承担责任,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采购:按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软硬件等。 施工:按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按照该项目实际要求执行,以上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 其他内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搭建、垃圾处理及清运等。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 。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15
合同估算价:77482.00万元
  2.3其他: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施工图设计阶段:60日历天;工程施工阶段:985日历天。质保期:工程整体质保两年,防水部分质保五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牵头人身份至少完成过一个总建筑面积不小于70000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不低于7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3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在一项已完工总建筑面积不小于70000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不低于7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在职人员。 不得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体现项目经理名字,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在一项总建筑面积不小于70000平方米或投资额不低于7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含EPC总承包项目中设计部分)中承担过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需提供合同、图审合格意见书等材料,证明材料需体现设计负责人名字,时间以图审合格意见书上的时间为准);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在一项总建筑面积不小于70000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不低于7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含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施工部分)中担任过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体现施工负责人名字,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1.4财务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审计报告显示三年均无亏损。(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则成员均需提供;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成立至今的年份);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4000万元; 3.1.5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最多允许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0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解放大道1095号
地址:
武汉市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
邮编:
430030
邮编:
430071
联系人:
王老师、汪老师
联系人:
肖书浩、方勇、杨洵
电话:
电话:
027-8727366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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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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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8月29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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