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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民族实验中学食堂原辅料采购项目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24-8-23 浏览次数:33

【项目概况】

利川民族实验中学食堂原辅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2802202401000229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02-2024-00505

3、项目名称:利川民族实验中学食堂原辅料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20.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行业属性为零售业),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完整服务。(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相应产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加工产品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因其他经济行为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供应商如实报告,提供承诺函)(4)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小组,且小组成员须持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24日至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8月24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和教育部、财政部等七部委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教财【2022】2号)规定,本次采购方式为框架协议供应商征集。 2、封闭式框架协议的公开征集程序,按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第九条第二款:封闭式框架协议的公开征集程序,按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规定执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质疑: (1)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征集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征集人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联系电话:0718-7106222,联系地址: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国泰名都一栋三楼。 (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征集文件提出疑问的,征集人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入围结果出来后,受理因征集文件引起的质疑。 投诉: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教育部、财政部等七部委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教财【2022】2号)规定不属于政府采购,本项目的采购执行“三公一诚信”原则,比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质疑回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按规定时间回复,可以向采购人投诉。采购人处理投诉仅依据采购人内控管理制度执行。 4、本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为征集人。 5、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价格优先法;价格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6、本次采购,采购人根据价格优先法,每个标包入围3至5家。第二阶段由学校二次竞价方式,每月一次,每包以最低价中标。为保障学校食堂正常供应,不影响在校师生正常生活及工作,在本次采购活动中,若出现某标包成交供应商不满足采购人需求,则其采购任务分配至本标包其他成交供应商;若某一标包无成交供应商,则由采购人确定其采购任务由其他已成交标包供应商配送完成。分配配送任务成交价与成交供应商报价一致。 7、本项目框架协议期限为一年,框架协议期间上级或教育局有新规定情况下,按照新规定执行,签订合同终止。本项目供货合同每月签订。 8.招标代理费用:按入框架协议:新鲜蔬菜:干货调料:包面皮碱面豆皮50:30:20/100*2800元/对应入围家数=入框架协议供货商付代理招标费。 9、入围或签订合同后不履约的纳入采购人采购需求永久黑名单。 10、同一供应商只能报名一个包标。11、本项目招标公告:由于系统原因,招标公告中控制价只能以万元为单位,实际控制价以百分比为单位,故招标控制价按照招标文件执行。供应商获取文件及CA办理等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s://zfcg.chutianyun.com.cn/helper/index.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川民族实验中学

地   址:利川市胜利大道290号

联系方式:0718-721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浩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国泰名都一栋三楼

联系方式:0718-7106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718-721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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