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县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服务(HBQJ-202408SZ-03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J-202408SZ-03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潜江市县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已由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潜江市县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潜发改审批〔2024〕3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潜江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潜江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潜江市县河区域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园林、泰丰、杨市和泽口范围内21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13
合同估算价:158.03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和市政(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 1 项市政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见:电子交易平台( www.hbbidcloud.cn)。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潜江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代理机构:
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
地址:
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
地址:
潜江市园林办事处兴盛路38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周女士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15623552318
电话:
1998639199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潜江市县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服务(HBQJ-202408SZ-03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J-202408SZ-03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潜江市县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已由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潜江市县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潜发改审批〔2024〕3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潜江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潜江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潜江市县河区域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园林、泰丰、杨市和泽口范围内21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13
合同估算价:158.03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和市政(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 1 项市政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见:电子交易平台( www.hbbidcloud.cn)。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潜江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代理机构:
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
地址:
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
地址:
潜江市园林办事处兴盛路38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周女士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15623552318
电话:
1998639199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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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8月09日
备注:
军店集镇水厂取水引水改建工程(EPC)(HBFX-202408SZ-008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FX-202408SZ-00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军店集镇水厂取水引水改建工程(EPC)已由十堰市行政审批局以十行审批【2019】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恒源水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0%。招标人为房县恒源水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兆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起点位于盘峪河电站渠首取水口,终点位于军店集镇水厂。
建设规模: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实行全过程管理。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竣工结算文件、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并通过验收、移交;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管道总长约9538米,含原道路破除及恢复、土石方、管网敷设、水坝修复及砌筑井等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军店集镇水厂取水引水改建工程(EPC)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16
合同估算价:1312.19万元
2.3其他:(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的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项总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施工或设计业绩(包含EPC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官方网站含网址链接的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4)人员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至少取得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如: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②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③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拟派设计负责人:①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②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拟派施工负责人: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②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③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联合体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10日至2024年08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房县恒源水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兆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房县城关镇神龙路21号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中路20号
邮编:
4421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王强
联系人:
郑重
电话:
13733573458
电话:
1867166452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8月09日
备注:/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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