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高速公路双柳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主桥全桥除湿系统及缆索防护系统SLFHCS-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HBSJ-202205GL-030016002 |
1.招标条件 |
新港高速公路双柳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新港高速公路双柳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2〕148号)批准建设,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港高速公路双柳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2〕150号)批复了本项目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双柳长江大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主桥全桥除湿系统及缆索防护系统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鄂州市。 建设规模:新港高速公路双柳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路线起于新洲区刘大房湾附近,与拟建的武汉都市区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对接,路线向南跨越问津大道,走安仁湖东侧,过涨渡湖东侧,上跨在建的新港江北铁路,在挖沟村东侧跨越长江后进入鄂州市,向南跨七迹湖,止于华容区柴汤村附近。项目路线全长35.043km,其中长江大桥主桥长1.430km。主线拟设桥梁32座,其中特大桥9座,互通式立交7处。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km/h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一级。项目总工期48个月,概算约159.78亿元,建安费约119.97亿元。双柳长江大桥主桥推荐采用主跨1430m的双塔钢箱梁悬索桥,主缆跨度布置为(430+1430+430)m,边主跨比0.301,矢跨比采用1/9。全桥共设两根主缆,主缆横向间距43.2m;加劲梁采用整体式钢箱梁;主塔采用门式混凝土塔。双柳长江公路大桥主缆采用预制平行钢丝索股法(PPWS法)形成,主缆采用内部通气除湿,中心索股抽换为除湿用干空气通道,通道直径与普通索股一致,吊索采用镀锌钢芯钢丝绳吊索。本工程大桥除湿系统包括主缆、钢箱梁、锚室、鞍室的长期除湿及在线监测功能;本工程主桥缆索防护系统包括主缆涂装防护、主缆防滑带、主缆缠丝区、主缆非缠丝区、主缆锚跨散索区防腐及主缆耐火系统。钢箱梁采用跨江主桥1430m整体式钢箱梁结构,主索鞍采用铸焊结合结构。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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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SLFHCS-1标段招标范围:双柳长江大桥主桥上游侧缆索防护系统(包括不限于主缆涂装防护、防滑带、缠丝区、非缠丝区、锚跨散索区、结构缝隙密封及配套涂装)的供货及施工;上游侧主缆耐火系统(不含索夹耐火区)深化设计、供货及施工;钢箱梁除湿系统及上游侧除湿系统(包括上游侧主缆、锚室、鞍室除湿系统)的深化设计、设备釆购、运输、安装、施工、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含实现除湿系统监控等附件功能的保障)以及质保期的维护、维修等工作;负责全桥除湿系统软件的数据集成(不限于除湿监控系统)等工作。SLFHCS-2标段招标范围:双柳长江大桥主桥下游侧缆索防护系统(包括不限于主缆涂装防护、防滑带、缠丝区、非缠丝区、锚跨散索区、结构缝隙密封及配套涂装)的供货及施工;下游侧主缆耐火系统(不含索夹耐火区)深化设计、供货及施工;下游侧除湿系统(包括下游侧主缆、锚室、鞍室除湿系统)的深化设计、设备釆购、运输、安装、施工、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含实现除湿系统监控等附件功能的保障)以及质保期的维护、维修等工作。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全桥缆索防护及除湿系统工程数量表详见附录6,主桥施工标段划分表详见附录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名称为:SLFHCS-1标段、SLFHCS-2标段。 计划工期:5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8 合同估算价:2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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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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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2)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将选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优先选择的标段授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将放弃其他标段被授予中标资格的权利。投标人同时对多个标段投标的,应在每个标段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按要求填写优先中标标段顺序,且投标人在每个标段投标文件中填写的优先中标顺序应当相同。(如投标人在各标段投标文件中填写的优先中标顺序不一致的,以标段序号靠前的投标文件中填写的优先中标顺序为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8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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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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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 (http://ec.hbittz.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湖北交投双柳长江大桥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道星谷大道姚家淌村 |
地址: |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层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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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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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朱先生 |
联系人: |
肖先生 |
电话: |
027-89025866 |
电话: |
027-8361757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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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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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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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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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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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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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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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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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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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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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8日 |
附录: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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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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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FHCS-1 SLFHC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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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1、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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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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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FHCS-1 SLFHC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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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
(1)近10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主跨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主缆防护施工。
(2)近10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主跨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除湿系统施工。
| 注:1、若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1)、(2)项业绩最低要求时,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后同。
2、“完成过”是指(1)公路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已经完成,质量评定合格;(2)市政项目竣工验收已完成,质量评定合格;(3)铁路项目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已完成,质量评定合格。“独立完成”指非联合体业绩。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10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4、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 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b. 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为项目建设单位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为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给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竣工验收(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结构型式和技术指标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则须由项目业主或合同甲方出具包含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的补充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5、仅对于投标人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签订合同的业绩予以认可,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土建施工任务的单位。
6、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完成的项目业绩或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8、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9、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10、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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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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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FHCS-1 SLFHC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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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2、“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SLFHCS-1、SLFHCS-2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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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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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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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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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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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10年担任过1个主跨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主缆防护或除湿系统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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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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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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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具有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10年担任过1个主跨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主缆防护或除湿系统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 注: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 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b. 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施工单位承包人的,需提供项目业主给施工单位承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竣工验收(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结构型式和技术指标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则须由项目业主或发包人出具包含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的补充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2、仅对于投标人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签订合同的业绩予以认可,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土建施工任务的单位。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有效的职称证。(3)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视为建造师证书无效。(4)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并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5、近10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6、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一)”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中的“说明在岗情况”可不填报。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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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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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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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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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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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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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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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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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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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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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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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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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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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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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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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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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财务会计报表、中标顺序承诺函(多标段投标时)。
注:①因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限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1~8项内容为固定格式无法修改,在对本项目理解的基础上,投标人可根据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九、第一信封其他材料 (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五、施工组织设计”中。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的格式与内容与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②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③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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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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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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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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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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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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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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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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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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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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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工期或填写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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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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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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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未填写工程质量或填写的工程质量低于: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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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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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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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不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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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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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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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汇款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3、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次投标的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可简写)。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以下简称保函、保单)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金额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3、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栏目中上传的电子保函或保单载明的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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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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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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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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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供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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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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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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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供资质证书或资质证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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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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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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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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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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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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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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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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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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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FHCS-1、SLFHCS-2标段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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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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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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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FHCS-1、SLFHCS-2标段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近10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主跨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主缆防护施工。
(2)近10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主跨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除湿系统施工。
2、若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1)、(2)项业绩最低要求时,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后同。
3、“完成过”是指(1)公路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已经完成,质量评定合格;(2)市政项目竣工验收已完成,质量评定合格;(3)铁路项目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已完成,质量评定合格。“独立完成”指非联合体业绩。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10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5、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 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b. 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为项目建设单位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为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给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竣工验收(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结构型式和技术指标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则须由项目业主或合同甲方出具包含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的补充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6、仅对于投标人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签订合同的业绩予以认可,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土建施工任务的单位。
7、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完成的项目业绩或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8、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9、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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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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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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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FHCS-1、SLFHCS-2标段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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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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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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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FHCS-1、SLFHCS-2标段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工程师,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10年担任过1个主跨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主缆防护或除湿系统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2、项目总工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具有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10年担任过1个主跨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主缆防护或除湿系统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 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b. 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施工单位承包人的,需提供项目业主给施工单位承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竣工验收(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结构型式和技术指标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则须由项目业主或发包人出具包含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的补充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4、仅对于投标人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签订合同的业绩予以认可,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土建施工任务的单位。
5、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有效的职称证。(3)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视为建造师证书无效。(4)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并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7、近10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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