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黄梅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肥料采购(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梅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hm.hbncp.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4201000184029282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梅采备(2023)第 003 号
3、项目名称:黄梅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肥料采购(第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3(万元)
6、最高限价:83(万元)
7、采购需求:
对我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所需的97吨水稻专用配方肥料和100吨水稻缓释肥进行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4月30日前供货,并送至项目实施村。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响应肥料的生产企业须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包含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应当依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的“工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所响应的肥料生产企业须具备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所响应的缓释肥须具备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且所响应产品的技术指标与登记的产品相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2月15日至2023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黄梅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hm.hbncp.com.cn)
3、方式:
应在黄梅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hm.hbncp.com.cn)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云签章(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800182906)。供应商登录黄梅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hm.hbncp.com.cn)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及相关材料(如有)。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2月22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黄梅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hm.hbncp.com.cn)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2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黄梅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hm.hbncp.com.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至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小于三家时,采购人将对该项目予以终止。
2、至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依法对本项目予以终止。
3、供应商的首轮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首轮报价无效。有效报价少于三家时,采购人将对该项目予以终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梅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黄梅县黄梅镇晋梅大道
联系方式:150716859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梅县黄梅镇迎宾大道806号三楼(黄梅分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13409905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慧
电 话:13409905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