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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乡龙潭村药材厂至羊角尖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19-8-24 浏览次数:11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桥乡龙潭村药材厂至羊角尖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19]1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兴山县高桥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市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山县高桥乡龙潭村;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路面硬化3.805公里,路基宽4.5m,路面宽3.5m,主要内容为路基土石方开挖,路基填方,新建18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路肩培土,新建DN1000m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新建波形梁钢护栏Gr-C-4E,新建圆形单柱式交通标志,新建三角形单柱式交通标志等;。 2.3招标控制价:1756645元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证);(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印有二维码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5拟派本工程项目总工必须具备路桥、道路与桥梁、公路工程(任一即可)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上传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无在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安全生产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证);(投标文件中需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印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7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近3个月(2019年5月~2019年7月)由公司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信誉要求:1.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 3.10投标人2017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D级(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据实填写。公路施工企业无故未参与年度信用评价的,信用等级按C级确定)。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8月22日至2019年9月2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8时30分。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未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送达,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项目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备注:若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提供距投标截止时间近3个月由公司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须现场提交纸质原件彩色复印件且同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本工程采用:公路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9、合同签订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10、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19年8月22日。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山县高桥乡人民政府 地 址:兴山县高桥乡龚家桥村3组 联 系 人:陈韬 电 话:13971302536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市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91号 联 系 人:陈振碧 电 话:1898683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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