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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街“互联网+居家养老”中心辐射嵌入式网点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9-8-19 浏览次数: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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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街“互联网+居家养老”中心辐射嵌入式网点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常青街办事处的委托,对 常青街“互联网+居家养老”中心辐射嵌入式网点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TXZB-CZCG-2019-074 (二)项目名称:常青街“互联网+居家养老”中心辐射嵌入式网点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 / 万元 (四)项目基本概况: 1.本次项目共分 1 个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1)项目包名称: 常青街“互联网+居家养老”中心辐射嵌入式网点建设项目 (2)类别(货物/工程/服务): 服务 (3)用途: 养老网点创建 (4)数量:1项 (5)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采购预算: / 万元 (7)服务期(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0年 (8)质保期: / (9)其他: /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本地化技术服务支持及售后服务支持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2018年经会计审计公司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提供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6、投标截止时间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和“行政处罚”;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记录”(查询公司名称和企业法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8、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的报名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投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一)获取时间:2019-08-19至2019-08-23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 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云林街中环大厦A-2401室 (三)招标文件售价:400元。 (四)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现场领取、邮寄、网上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及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注:供应商应当在文件获取时间内,一次性携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及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资格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按顺序胶装成册,获取磋商文件,领取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人。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一)截止时间: 2019-09-10 09:30(北京时间) (二)送达地点: 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云林街中环大厦A-2401室 (一)时间: 2019-09-10 09:30(北京时间) (二)地点: 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云林街中环大厦A-2401室 公告期限共5 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常青街办事处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常文里3号 联 系 人:杜小芳 电 话:027-83550705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云林街中环大厦A-2401室 联系人:陈国俊、周燕玲 电话:027-85493529 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18日 采购项目报名表
湖北省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 行政区划代码: 主管部门: 承诺内容: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投标人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承诺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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