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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8-3-19 浏览次数:56 |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李仙腾飞工贸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李仙工业园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李仙工业园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JSDZ-CG-2018-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婷 项目联系电话:186723368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李仙腾飞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刘传亮 ?139955032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婷 18672336811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8号官湖景珠D座5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2.申请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通过年检且有效。合格的申请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3.本次投标为制造商的,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乘客电梯(曳引式)C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证书。4.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配(电梯)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曳引式)C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必须有电梯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5.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5年3月至今),有与采购货物相类似的供货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以中标通知书为准)。6.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并提供2015、2016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书;7.有一定数量的生产管理、产品研发和售后服务人员,并在武汉市设立有固定地址的售后服务机构及网点,提供长期的本地化服务。8.须提供项目本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3月20日 08:30 至 2018年03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8号官湖景珠D座5楼会议室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婷 项目联系电话:18672336811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报名时间内,携带齐全且合格的资格证明材料领取谈判文件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3月20日 08:30 至 2018年03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3月27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7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8号官湖景珠D座5楼会议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3月27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8号官湖景珠D座5楼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李仙工业园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李仙腾飞工贸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李仙工业园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供应商单位。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项目概况: 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 2.申请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通过年检且有效。合格的申请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 3.本次投标为制造商的,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乘客电梯(曳引式)C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配(电梯)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曳引式)C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必须有电梯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 5.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5年3月至今),有与采购货物相类似的供货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6.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并提供2015、2016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书; 7.有一定数量的生产管理、产品研发和售后服务人员,并在武汉市设立有固定地址的售后服务机构及网点,提供长期的本地化服务。 8.须提供项目本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方法 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报名时间内,携带齐全且合格的资格证明材料领取谈判文件,资格证明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 领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特定的资格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复印件不退);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谈判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8号官湖景珠D座5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8号官湖景珠D座5楼会议室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李仙腾飞工贸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刘传亮 电 话: 13995503278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8号官湖景珠D座5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672336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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