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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岸区青松路(和谐大道-春兰街)路灯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7-11-20 浏览次数:18 |
第一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号:JACG20-1605452号要求,武汉力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岸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的委托,对武汉市江岸区青松路(和谐大道-春兰街)路灯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LC-JA-GC-2017452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岸区青松路(和谐大道-春兰街)路灯工程 (三)采购金额:预算价66.94万元,招标控制价66.739131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1) 项目包编号:1 (2) 项目包名称:武汉市江岸区青松路(和谐大道-春兰街)路灯工程 (3) 类别:工程 (4) 用途:照明 (5) 数量: 1家 (6)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7) 采购金额:预算价66.94万元,招标控制价66.739131万元 (8) 工期:30个日历天 2.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金额的,其谈判报价无效。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是“武汉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2017-2018年度路灯项目施工企业推荐名录”里的入围单位,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为机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送变电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城市道路照明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须提供资格证、注册证或项目经理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 5、供应商须提供2015、2016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银行凭证材料; 6、供应商须出具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及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及无在建工程且只承担本工程、在工程过程中不更换项目经理的承诺函; 7、供应商须提供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竞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12时 、下午14时~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力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802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代表携带本公告特定资格要求中必须的所有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进行报名。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报名,信用查询通过且原件及报名材料审查合格的方可领取谈判文件。 5.本项目谈判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政府会议中心二楼 (二)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谈判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政府会议中心二楼 (二)时间:2017年11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谈判的代表出席谈判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7年11月20日 至 2017年11月30日共10天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江岸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大道田园小区后聚诚竹苑内 联 系 人:骆鹏鹏 电 话:027-8579108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力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802室 联 系 人:张燕 电 话:13098895556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2739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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