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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汉阳区社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期)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5-9-25 浏览次数:1 |
武汉市汉阳区社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期)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JZB-ZCFW-2015-147 二、采购内容:“武汉市汉阳区社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期)”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0.14万元,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2.112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近两年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能提供证明文件(项目监理合同); 5、投标人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在本公告期间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段为近三年); 6、提供2013年、201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近三月纳税证明;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四、投标事项: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报名及领取时间:2015年9月25日起至2015年10月20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 报名及领取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 联系人:陈东红(招标代理一部) 联系电话:85870905 85312315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下列资料(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 (3)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劳务合同、社保证明; (4)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项目合同); (5)2013、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 (6)《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程序要求: 上述资料(证件)的原件查看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登记后发放招标文件。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1日9:00时整开始,9:30时整截止。提前提交、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提交地点:武汉市汉阳区墨水湖北路107号(汉阳区政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2)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1日9:30时整投标截止并开始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地点:武汉市汉阳区墨水湖北路107号(汉阳区政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3、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汉阳区水务局和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市汉阳区水务局 联 系 人:徐科长 联系电话:027-84588443
代理机构: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 联 系 人:陈东红(招标代理一部) 联系电话:027-85870905 027-85312315 传 真:027-8587090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投诉联系人:陈 俊 投诉电话:027-8446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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