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呼吸内科ICU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5]3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工程将外科楼二至四楼改建为呼吸内科ICU,改造面积106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科室功能用房建设、内部布局改造、墙体改造、地面改造、水电及医气安装等。项目估算总投资164万元。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程建设地点: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院区内
4、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工 期:6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使用旧版资质证书的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允许联合体投标,参与各方均提供副本原件)
2、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允许联合体投标,参与各方均提供副本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允许联合体投标,参与各方均提供副本原件)
4、投标人(或联合体的牵头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6、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必须是有效的《宜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允许联合体投标,参与各方均提供信用信息登记证原件及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相关证书原件)
7、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8、投标人(或联合体的参与各方)信用评价得分必须在65分及以上。 (投标人的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时,“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评价得分为准,并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
9、本工程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工程投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b、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c、由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e、联合体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各成员法人印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里面的复印件一致,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投标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5日10时00分至2015年10月9日10时00分。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10月22日9时30分,具体要求: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联合体投标时委托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应同时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提交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9月25日
招标人: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开发区珠海路8号
邮政编码:443000
联 系 人:刘超
联系电话:0717-6593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