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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市解放大道基础设施配套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孝感市 更新时间:2015-9-25 浏览次数:11 |
1、招标条件 安陆市解放大道基础设施配套改造工程已经安陆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并经安陆市财政局(安财采计〔2015〕439号)批准纳入政府采购计划,建设资金来源于市级财政。现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安陆市城乡建设局委托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安陆市解放大道基础设施配套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投标。 2、招标编号 ALZFCG2015-51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安陆市解放大道,改造路段为大坝至安花路何家桥段,全长约2.85公里、根据建设内容的不同,拟分两个标段实施, A标段为大坝至金秋大道段,长约2.4公里,建设内容主要是将现为泥土、混泥土路面的人行道改造为火烧花岗岩步砖路面,并安装花岗岩站石,对沿线行道树统一安装花岗岩树穴边框和树穴混泥土盖板,维修破损车行道,清理维修沿线淤塞雨水井,并在适当位置新建雨水井,以解决局部路段雨天积水问题;B标段为金秋大道至安花公路何家桥段,长约0.45公里,建设内容主要是按雨污分流方式,新建地下排水管道,解决该路段无排水问题,维修破损车行道,参照A标段路段现状,建设等宽相类似的绿化带、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等。投资规模约1912万元,招标范围为图纸设计的基础配套设施的新改建施工等。工期为A标段180日历天(含雨雪天气),B标段150日历天(含雨雪天气),计划2015年11月开工。
4、标段划分 4.1、划分两个标段。 4.2、第一标段:金秋大道以西,投资金额:1366.03万元。 4.3、第二标段:金秋大道以东。投资金额:546.6万元。 4.4、每个企业只能报名其中一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申请人须A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B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财务状况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未发生亏损,其中,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类似工程业绩规模及数量,2012年9月-2015年9月完成同规模类似业绩,不少于一个;且工程质量合格。 5.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每个标段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内的全部进入投标环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7家时采取抽签确定7家入围投标。 7、公告日期 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9月29日。 8、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投标人请于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9月29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在安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7.2 投标人应为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拟派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带齐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银行开户证明、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拟派“五大员”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以及拟派项目经理需持检察机关出具的近期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上溯三年)。拟派项目经理报名除带齐上述证照资料外,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委托书(原件)。 7.3、资格预审文件A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B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招标文件A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B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9、投标保证金的汇入方法 资格预审前,投标人需将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27万元,第二标段:10万元,于2015年9月29日16:00前汇入安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42001686259053000689,开户行:安陆建行儒学路支行。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实时汇出,以到账时间为准。 10、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0.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9时30分截止,地点为安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1、特别声明 11.1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本次招标投标主要环节,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全程参入,报名投标、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参入图纸答疑、抽签入围、递交投标文件等必须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到场,否则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11.2 确定中标人后,投标人在报名、投标时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每月在施工现场从事项目管理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请投标人慎重考虑,中标人无法满足上述要求,被废标或被终止合同的,将按评标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工程后续的施工单位,如仍无法满足要求,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施工过程中,中标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到岗履责不到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11.3 投标人拟派参入工程建设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在报名时即已确定,原则上在后续的投标过程中,以及在中标后的施工过程中,如无特殊原因,均不得随意更换。特殊原因确需更换人员的,必须经招标人(建设单位)、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并备案后方可。 11.4 本次招标按《孝感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办法》孝建设规[2009]5号(其中商务标执行鄂建[2005]108号文件)执行。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陆市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277000076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13476068552 安陆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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