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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文峰等六个乡(镇)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十堰市 更新时间:2015-9-24 浏览次数:11 |
一、招标条件 竹山县文峰等六个乡(镇)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已由鄂土资批【2013】1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投资,招标人为竹山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竹山县文峰等六个乡(镇)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 2、工程概况:建设项目区涉及竹山县城关镇、潘口乡、麻家渡镇、擂鼓镇、溢水镇共五个乡镇;共涉及悬鼓洲村、龙王沟村、莲花村、迎丰村、园艺场村、双堰村、柿树坪村、罗家坡村、护驾村、金岭村、溢水街村、燕子山村、涧沟村、五房沟村以及杨家坝村共计十五个行政村,项目建设规模为面积659.76公顷,总投资约2628.4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约2172.42万元,共划分3个标段。 第一标段:682.13万元,涉及城关镇莲花村、迎丰村,溢水镇杨家坝村; 第二标段:725.08万元,涉及溢水镇燕子山村、涧沟村,潘口乡悬鼓洲村、龙王沟村; 第三标段:765.21万元,涉及麻家渡镇罗家坡村、柿树坪村、双堰村,擂鼓镇护驾村。 3、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村庄整治工程。 4、资金来源:省级财政投资。 5、工期要求:2015年11月至2016年10月,总工期365日历天(含雨季、节假日)。 6、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3-2009)、《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2-2009)、《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规范》(DB42/T564-2009)、《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DB42/T682-2011)、《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合格要求以及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要求。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2013年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合格的施工企业,且不在处罚期内; (3)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必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施工资质证书; (5)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师)、安全员(以下简称“五大员”)均须为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备案的人员且拟任本项目岗位须与备案的技术岗位相一致,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若已完工未验收的土地整治项目需在建项目实施单位出具完工证明并到省厅解挂)。若经查询发现,将作无效标处理;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合同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查询结果为主要依据,以上人员一经报名不得更换,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人近两年(2013、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 (9)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应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原件,必须能反映到投标单位及拟派项目经理,查询落款时间为2015年 9月24日至2015年10月25日); (10)本次投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11)投标单位中标后,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进场并常驻现场。 (12)投标人只能对竹山县文峰等六个乡(镇)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竹山县秦古等九个乡(镇)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其中一个项目进行投标报名,重复报名的作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 9 月 24 日至2015年 9 月 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相关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报名还须带齐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13年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开发整理施工单位登记备案证明材料; (3)本工程投标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五大员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 以上原件查验后退还,投标单位提交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4)招标文件每套500元,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图纸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本次招标采取记名方式报名,发售招标文件同时发放报名序号,此报名序号为开标摇号时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五、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与退还 收 款 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账 号: 1701 0012 0100 0149 07 保证金金额为壹拾叁万元(¥130,000)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至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不接受其它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3日16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注:未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备案的单位,需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进行备案。 六、投标须知 1、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资料原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下午15:30时,地点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代表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凭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递交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凭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参加招标人于资格后审结束后组织的开标摇号会。 3、招标文件中公布的各标段的招标价即为中标价,中标候选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摇号产生。 4、投标人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除需满足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上备案信息查询要求外,不得有任何其它在建项目,如取得中标人资格但被投诉,一经查实,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竹山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 田友余 电 话:138868418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话:1355436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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