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滨路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黄冈市 更新时间:2015-9-21 浏览次数:11 |
团风县湖滨路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D20150406-02(1) 一、招标条件 团风县湖滨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团风县委、县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基本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本工程概况如下: 1、本工程预计总投资约3584万元,建设主要内容为土方、道路及排水。湖滨路(江北公路~团风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K0+000至K1+150.89米。湖滨路(乌林街~团风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K0+000至K+630.937米。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涵盖范围。 3、施工地点:团风县湖滨路。 4、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0月下旬,预计工期为 20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资格。 3、投标申请人可申请加入团风县招投标协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会员应签订投标诚信承诺书。 4、经查询,投标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有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情况由代理公司于开标前到检察机关集中查询)。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申请人报名: 1、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团风县招投标协会”会员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包括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工程拟派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投标申请人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原件等资料,以上资料供代理公司到检察机关集中查询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时使用。) 2、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4:30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9月25日下午4:30止。 3、报名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 4、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为 1000元。 5、网上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仅进行现场报名不进行网上报名或仅进行网上报名不进行现场报名,均被认定为报名无效。 (1)投标申请人网上注册:投标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经审核通过,注册流程详见《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tfzb.net )网上操作指南,网上注册联系人:汪成,联系方式:13636139000。 (2)现场报名:投标申请人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并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 (3)网上报名:投标申请人持代理公司出具的招标文件资料费收据备查联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室领取密匙,登陆《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tfzb.net )进行网上报名。 六、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拾万(7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转账时请注明“团风县湖滨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字样,(递交帐户户名为: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为:42001677908053002622;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黄冈市分行团风支行。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5日下午4:30止,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3)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格的10%,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两日内递交到团风县市政设施管理处指定专用账户。 (4)本工程公共资源交易费、公证费、招标代理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费用届时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有关收费文件支付; 七、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 ①工程款支付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招标人将以位于团风县NO2014-016SZ地块出让金支付本项目工程款(地块简介:依据团风县规划设计院出具的该宗地块规划技术指标如下:该宗地块为商住用地,容积率≤2.2,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商业比<16%,限高50米,车位每100㎡/0.7位,交通入口湖滨路和两个街坊路,退线要求:湖北滨路退红线8米,两个街坊路各退道路红线5米,其他公共配套设施按国家技术规范执行。该宗地四周界址见团风县NO2014-016SZ建设用地红线图,该图详见本公告附图。)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另行组织招标拍卖挂牌,招标拍卖挂牌的起始价格参考评估价 (开工后三个月内进行招标拍卖挂牌)。本项目的中标人必须参与该地块竞买,如果竞买活动中没有其他人参加竞买,那么中标人必须竞得该地块。如果中标人竞得该地块,其土地出让金抵付工程款;如第三方竞得该地块,其土地出让金用于支付本项目工程款;如土地出让金低于项目审计决算金额,低于部分由县政府货币支付给中标人,如土地出让金高于项目审计决算金额,高于部分由中标人货币支付给县政府。 ②中标人中标后应迅速签订施工合同并进场动工建设,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③本项目由团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团风县市政设施管理处共同监管施工阶段施工单位人员及设备到场情况,并对相关违法的情形依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起止时间: 2015年10月12日上午8:00-9:00时止。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团风县湖滨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字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开标开始时间:2015年10月12日上午9:00时。 十一、开标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团风县市政设施管理处 代 理 机 构: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团风县广场路新畜牧局一楼 联 系 方 式:0713-6306656 18972711389(吴女士) 监督部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 话:0713-6088015。
2015年 9月21日
附图: |
网站首页 | 会员类别 | 入网流程 | 汇款方式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湖北运营中心:宜昌市伍家岗区桔城路19号 湖北运营中心咨询电话:(免长途费)
13487217149(手机微信同号) 网站总部咨询电话:0371-65722683 66266178 传真:0371-65722683 业务咨询QQ:43474817 Email:hbzbw2007@163.com 华中招标网旗下网站:河南招标信息网 山东招标采购网 湖北招标网 陕西招标信息网 版权所有© 2006-2009 湖北招标信息网 湖北招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北招标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本站允许,不得擅自转贴或复制本站信息 豫ICP备14009633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823号 本站现正式启用华中招标网www.hzzhaobiao.com域名 欢迎点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