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文广中心专业工程已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五发改投资【2014】16号、五发改发[2013]98号和五发改社会【2013】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长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局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业主委托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专业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的概况如下: 1、本项目分三个标段:一标段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文广中心消防工程; 二标段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文广中心幕墙工程; 三标段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文广中心暖通工程; 2、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3371㎡,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其中长乐集团(剧场)5276㎡,广电局综合楼4516㎡,文体局3579㎡ 。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 4、工期要求:一标段70日历天;二标段70日历天;三标段70日历天;。 5、招标范围:一标段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消防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幕墙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暖通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7、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一标段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如果证书在有效期内因换证等原因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5、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预算员)各一人,其中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五大员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7、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中应指定唯一的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须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8、投标截止时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并公开投标人的信用得分;(信用分值以投标递交截止时登陆“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分值为准,并在开标现场公布)。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标段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如果证书在有效期内因换证等原因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5、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预算员)各一人,其中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五大员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7、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中应指定唯一的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须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8、投标截止时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并公开投标人的信用得分;(信用分值以投标递交截止时登陆“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分值为准,并在开标现场公布)。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标段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如果证书在有效期内因换证等原因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5、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预算员)各一人,其中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五大员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7、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中应指定唯一的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须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8、投标截止时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并公开投标人的信用得分;(信用分值以投标递交截止时登陆“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分值为准,并在开标现场公布)。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后审时,应以投标人提交的相应原件进行核查,如发现未按要求提交相关原件、提供的证照不在有效期内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9月7日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须注册成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fztb.com)会员后,方可登陆会员专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元);二标段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三标段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元)。其缴纳方式及缴纳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9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峰县渔洋关镇南北二路60号(交通物流局四楼)),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时间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峰县渔洋关镇南北二路60号(交通物流局四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长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局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局 联系人:罗海参 电话:1387257338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109(金安阳光21楼) 联系人:李艳丽 电话:0717—677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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