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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花湾水库工程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随州市 更新时间:2015-8-28 浏览次数:11 |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花湾水库工程施工及建设监理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曾都区花湾水库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随州市曾都区花湾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其中,施工及建设监理各划分为一个标段。项目总投资为2822.97万元。 第一标段:曾都区花湾水库工程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完成新建花湾水库均质土坝、溢洪道、灌溉输水涵管,新建上坝道路0.62公里,并按四级公路标准恢复乡村公路(防汛公路),新建灌溉U型渠1.25公里,埋设供水PE管6.05公里。本标段投资约为1620万元。 第二标段:曾都区花湾水库工程建设监理,主要监理内容为:曾都区花湾水库工程施工全过程建设监理服务。本标段投资约为35万元。 2.2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 2.3计划工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信誉良好; (3)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近三年来(2012年08月01日起,以施工承包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有承接过新建土石坝水库工程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施工业绩,投标人同时还需具有饮水安全工程施工业绩。 (5)拟任本合同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证或二级及以上水利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注册证书的人员);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投标人必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3.1.2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信誉良好; (3)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4)近三年来(2012年08月01日起,以建设监理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有承接过新建土石坝水库工程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5)投标人必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活动。 3.2以上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3)投标人须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真实性进行承诺,若查证投标文件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4.2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鄂检会[2010]5号)及《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通知》(随招标委发[2010]1号)的规定,须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有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8月28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5年09月01日23时59分59秒在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单位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人不再提供其它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报名单位应事先到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备案登记手续,领取CA认证卡。报名单位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施工标段)、《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均为原件,其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留存),到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6室办理CA认证手续(报名单位为外省企业,按照湖北省有关规定需办理进鄂备案的,应当提交进鄂备案手续)。详细情况请登陆www.szztb.com.cn的“公告通知”栏目查询,或咨询:0722-3323717。报名单位应按照行业类别和管理规定,提交上述应当具备和具有的相关证书(节假日不办理)。 5.3报名单位由委托人办理CA认证的,其委托人应当为报名单位的在职人员,否则将可能导致报名单位不能正常开展业务。请尽早办理CA认证和在报名单位所在地建设银行办理企业网银高级版,以确保顺利开展业务。通过《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zztb.com.cn)的“用户免费注册”上传申请人基本信息,完成注册手续。报名企业根据年度投标需要填报“项目经理”信息,未上传项目经理信息的将有可能导致无法正常投标。 5.4报名单位获取CA认证后,插入CA锁,通过《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上传或下载业务活动。投标人须严格按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示缴纳相关费用,在支付款项前须确认建行网银支付订单号与系统生成待支付的订单号一致(否则系统无缴款信息且支付款难以查询)。投标人成功缴纳费用后应及时打印带订单号和商户名称、代码的初始银行电子回单作为缴纳保证金查询依据(注:打印初始银行电子回单之后补打的电子回单无订单号,不能作为查询依据)。 5.5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含图纸),按照系统提示通过网银缴纳,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09月17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征得项目法人同意情况下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州市曾都区花湾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水利局 联系人:张海林 电 话:0722-381972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42号中南国际城A2座701号 邮 编:430068 联系人:程明霞 电 话:(027)87717417 传 真:(027)87717420 电子邮件:TWW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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