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登记编码: 420117201411250010001 报建工程名称: 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涨渡湖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 420117201411250011401 招标项目名称: 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涨渡湖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招投标监管部门: 新洲区建设局 招标人(盖章): 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陈卫东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刘金松 电话: 85398771 手机: 15337104990 招标代理联系人: 毛汉芳 电话: 89350979 手机: 15337104990 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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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家泾涨渡湖农场三分场一队 |
招标类别 |
工程施工招标 |
招标内容 |
房屋建筑施工 |
招标内容说明:新建一栋3层业务用房,用地面积2453.33平方米,建筑面积856平方米及配套建设停车场、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等。 |
招标项目概况 |
本次招标工程 投资额(万元) |
200 |
立项批准文号 |
新发改[2014]147号 |
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情况详细情况见附表 |
计划工期 (日历天) |
150 |
质量要求 |
合格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对投标人资格 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合格制审查 |
对投标人要求 |
投标人资质/资格 |
(注:0对应特级,1对应一、甲级,2对应二、乙级,3对应三、丙级,X对应不分等级) |
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专业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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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由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须是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参加现场核验: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原件中应有正常的年检记录);2、外地来汉企业须携带《外地来汉企业注册登记证》或《单项注册登记证》,省外企业还需提供进鄂及来汉备案登记证; 3、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二代身份证、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如中标仅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及违约有经济处罚的承诺书;4、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组成人员的岗位证书、职称证、学历证(大专以上)、二代身份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备案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等;5、近三年内本工程所在地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每年至少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6、提供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出具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后)。 7、本项目资格预审采取一次性审查,不接收补充资料,资格预审审查时间为2015年9月6日14:30-15:30时止,请各资格预审申请单位应须在资格预审时将资格预审所需的所有证件、资料携带齐全。(二)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核验投标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迟到的投标申请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三)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若招标人经实地考察或其他方式,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并报当地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
投标报名及相关事宜安排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15/8/27 14:30:00 |
2015/9/1 14:30:00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该公告没有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www.cnwhjs.com————网员特区/其它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时间 |
2015/9/6 15:30:00前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新洲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15/9/6 16:00:00至2015/9/7 16:00:00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15/9/7 16:00:00 |
评 标 办 法 |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评标办法》(武城建规[2014]3号)之合理定价抽取法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5名时,由招标人采取抽签方式确定25名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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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管部门签章 |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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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复核人: |
附:房屋建筑单体工程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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