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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山小学新校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5-8-27 浏览次数:11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山小学新校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审核表(2015-292号)要求,武汉启盛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的委托,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山小学新校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QSDZB-DX2015051 二、项目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山小学新校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549.0722万元[第1包(学生教学家具):40.58万元;第2包(办公家具):19.67万元;第3包(空调):54.69万元;第4包(窗帘):14.9842万元;第5包(校园网):293.6566万元;第6包(微机室):36.379万元;第7包(教学仪器):57.8124万元;第8包(厨房设备):14.3万元;第9包(图书):17万元] 四、招标内容:花山小学新校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2.需在本地有售后服务网点(提供证明材料),能为本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纳税证明和2013、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各包投标人还须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第1包(学生教学家具): 1.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厂房、设备和人员条件; 2.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产品有注册商标企业,且在有效期内; 3.须提供由市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环保课桌椅》检验报告,及《环保板材》的甲醛释放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4.近两年内(2013年6月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5个以上,并有各用户单位反馈意见书至少5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须是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6.须提供省级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经营范围内必须含校具); 7.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能力,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指导完成安装调试等。 第2包(办公家具): 1.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厂房、设备和人员条件; 2.须具有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2)环境管理体系证书、3)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证书、4)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第3包(空调): 1.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商标应是其自有商标或获得商标所有者的有效授权;同一商标只允许一家投标人进行投标; 2.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在近三年内(2012年8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用户反馈意见); 第4包(窗帘): 1.须提供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技术、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能力,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完成安装调试等; 第5包(校园网): 1.须同时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建筑智能化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和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所投网络系统、广播系统、安防系统前后端产品需同一品牌,所投主设备(网络设备、广播设备、监控设备、交互式触摸平板、电脑、LED大屏、UPS、录播)不是自己生产的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需提供产品制造商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CE认证、ROHS认证;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图像定位系统》、《智能导播系统》、《云录播管理系统》、《屏幕采集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需提供2012年8月以来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第6包(微机室): 1.应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2.应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或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之一; 3.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提供所投主要产品设备的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第7包(教学仪器): 1.须是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和省级以上工商业联合会会员单位; 2.必须通过ISO9001、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须提供货物制造商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在近三年内(2012年8月1日至今)具有书法室、心理咨询室、美术室等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用户反馈意见); 第8包(厨房设备): 1.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及安装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须具有有效的《武汉市燃气器具备案证》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4.经销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应提供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第9包(图书):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须提供10家省级及以上出版社授权函;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从 2015 年 8 月27 日起至2015 年 9 月 2 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武汉启盛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D-32BF) 领取招标文件。 2、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条款的证明材料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5 年 9 月 16 日上午 09:30 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416 会议室(武汉市珞瑜路546号) 八、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5 年 9 月 16 日上午 09:30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416 会议室(武汉市珞瑜路546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联系人:程德财 电 话:027-67886053 代理机构:武汉启盛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保平 电 话:027-87137368 监督机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盛冬燕 电 话:027-67880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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