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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公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 投资合作人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孝感市  更新时间:2015-8-21 浏览次数:15

应城市公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
投资合作人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应城市蒲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有关规定对应城市公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资合作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应城市公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

1.2 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境内。

1.3项目投资建设规模及内容:应城市公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由各子项目包组成,建安工程费整体总投资约105,677.45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具体项目:

(1)汉宜线外迁工程估算投资约55798 万元,路线全长18.1公里,沿线特大桥1座,大桥1座,中小桥2座,拟采用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

(2)应城市文峰公园估算投资约19000万,工程占地面积约470亩,建设绿地、休闲、游乐及文化设施;

(3)中加工业园基础设施估算投资约7200万,发展三路长2000米,宽24米,投资1900万元;发展二路与发展三路连接线800万元;给排水3700万元;绿化亮化800万元;

(4)老县河下段综合治理项目估算投资约5000万元,包括1.33公里(原7.6公里,投资4亿)水生态修复治理,美化、亮化、绿化、净化老市河环境,沿线开发建设;

(5)化工新城自来水管网建设项目投资估算6840.45万元,项目近期(2015年)供水规模3.5万m3/d,中期(2020年)供水规模4.5万m3/d,远期(2030年)供水规模5万m3/d,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铺设输水主干管约DN600共约19200米,DN500约4550米,DN400约6550米,二次增压泵房1座,二次消毒装置1套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6)城市道路桥梁新建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1839万元,本项目包含五个道路的建设工程,即古盐大道(盐水河~盐环东路)新建工程,估算投资约2620万元;久大公司门前路(盐化大道~纬经路)新建工程,估算投资约4200万元;古盐大道跨盐水河桥梁工程,估算投资约1026万元;富水东路道路排水工程,估算投资约1952万元;肖湾二路道路排水工程,估算投资约2059万元。

1.4 项目运作方式:采取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应城市公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和运营维护,承担合作期限内项目管理。应城市人民政府授权应城市蒲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控股),并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按照特许经营模式,政府向项目公司购买公共服务,通过在特许经营期向项目公司支付服务费的方式,投资人收回投资并获得预期的收益,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1.5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主要通过项目公司各股东股权方式投入的注册资本金、各股东以股东借款等合理方式提供的项目补充资本金、以及项目公司股东协调引进的信贷资金等方式进行筹措。

1.6 招标范围:应城市公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项下的投融资、项目管理、运营维护、竣工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等(各单体项目施工招标由后续项目公司负责实施);具体工程范围以本项目经有资质单位审核的各单项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1.7建设工期:本项目中的各合同包工程建设工期控制在1-2年,建设工期根据项目用地规划和各单项工程立项情况、按各单项工程分别确定,建设期、计划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关键节点工期在合同中具体约定,项目成熟一个开工一个完工一个移交一个。

1.8特许经营期:10年(以第一个工程开工时间起计算年限)。

二、项目编号:代理机构编号:GXTC-1513219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人要求:

6.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3亿元及以上,2014年净资产不少于本项目建设成本的35%(不低于3.7亿元人民币),总资产12亿元人民币以上; 

(2)2014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14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3)投融资能力: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少于6.8亿元(提供协议、合同或银行出具的授信证明)或者净资产不低于8亿元;
    (4)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2014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最近三年是指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下同;

6.3投标人应满足业绩要求:

(1)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2年1月1日作为投资人在国内至少完成过投资合同累计总额不少于2.5亿元的项目(以验收证书上的项目及验收时间为准);

(2)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2年1月1日作为投资人在国内至少承接过投资合同累计总额不少于10亿元的投资项目;(业绩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6.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基本要求为:

(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投标时,主体需满足6.2、6.3条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业绩要求,主体应为具有投融资能力的出资人,并且主体在未来项目公司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0%;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投资人,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

(4)联合体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共同投标协议,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七、招标文件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8月28日至 2015 年9月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302室(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侧路24号)报名,报名成功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若联合体投标,则购买招标文件时,联合体牵头单位需提供组建联合体声明(报名时格式自拟,投标时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

7.2 请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即可);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亦同时提供);

(3)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投资建设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书)(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4)由法定中介机构审计有效2012、2013、2014年的财务报表原件(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5)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少于6.8亿元的授信证明(提供协议、合同或银行出具的授信证明)原件(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满足6.2条净资产要求的可以不提供);

八、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15年 9月 17日上午9点30分,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5年9月17 日上午9点30分。

3、开标地点:应城市金港九辉国际大酒店会议室(孝感市应城市广场大道99号)

九、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伍佰万元整(¥:5000000元),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何一家均可)汇入至应城市蒲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汇入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信息(未注明完整信息导致保证金未能及时确认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3、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

户  名:应城市蒲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应城月圆支行

账  号:1812033319020006309

4、缴纳到账截止时间:2015年9月16日下午17:00分(含),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5、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十、履约担保的提交

为了确保PPP项目公司能够按规定的时间达成融资等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前提条件,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且《合资经营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一份数额不超过第一期社会资本投资总额的10%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有效期至第一期投资项目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止。

十一、项目说明及答疑会时间、地点:

本项目于2015年9月 2日上午10:00时在应城市蒲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应城市广场大道18号)召开项目说明及答疑会,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应城市蒲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应城市广场大道18号,六楼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0712-3231949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地    址:武昌水果湖洪山侧路24号 

联 系 人:李聪   何巍

联系电话:027-87233725,13807159663,1387124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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