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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无血清细胞培养基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9-30 浏览次数:20

、招标条件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无血清细胞培养基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已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11-420550-04-02-384056)完成备案,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标段)名称: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无血清细胞培养基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工程总承包

2、工程概况:新建制备车间和提取车间两个单体车间及其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11733.84㎡,其中制备车间建筑面积5094.71㎡,提取车间建筑面积6639.13㎡,均为框架结构。包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等专业以及道路、管网、室外罐区、绿化、管架及管架基础、设备基础等配套工程以及设备采购和安装。

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花溪路168号

4、招标范围:本次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总承包范围为上述全部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系统清洗、试压试漏、系统吹扫,单机试车,协助业主进行水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竣工验收、办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电梯使用登记证,完成竣工图绘制配合完成结(决)算、培训等工作、工程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范围: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提取车间工艺设计、提取车间大厅精装修设计、自动化控制系统设计、蒸汽等压力管道,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深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含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要的规划图及建筑方案等相关文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专家评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及专家评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深化及设计变更等。本项目制备车间工艺技术方案由招标人负责提供,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提取车间工艺技术方案由承包人负责提供,招标人审核。承包人需对招标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方案进行优化、操作手册优化复核,对能源综合利用方案进行优化,并提供详细图纸及纸质档案资料,同时根据招标人确认的工艺技术方案设计自动化控制系统。

工艺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艺设计说明书(必须包含工艺设计说明,工艺流程图、物料、能源衡算及公用工程核算、安全设计);工艺设备平立面布置图、设备及管线3D设计图,设备一览表(含参考型号、规格、参数、选型计算说明以及其他要求)、管道和仪表控制(PID)图、能耗三级计量条件图、公用工程条件图;提供非标储罐条件图、管道布置图、设备配管图、管道耗材清单、自控仪表阀门清单、I/O 配置表、电气仪表安装图、电气柜设计图、接地系统图、压力管道报审图纸。

(2)建筑工程施工范围: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负责施工、验收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含精装修)、设备安装调试、安装工程(包括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弱电、照明、消防等)、室外及相关配套工程(包括道路、室外给排水、照明、绿化、室外综合管网、沟、井等),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

(3)工艺设备安装范围:本项目工艺设备安装(主材甲供)、电气仪表安装(主材甲供)、净化安装工程、防腐保温安装工程。

(4) 工艺设备采购范围:以工艺设备采购清单内容为准(详暂估价中采购清单)。

5、履约期限(总工期):总工期4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420日历天。其中制备车间2026年4月30日前主体结构完工,且具备设备安装条件;提取车间2026年6月30日前主体结构完工,且具备设备安装条件。

6、质量目标: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防腐保温必须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3)采购的设备和材料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满足合同要求,满足技术附件的要求。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上传)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生化、生物药)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可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1)应具备国家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或化工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成员;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1)应具备国家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7、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8、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质量员各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其中负责土建(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市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9、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都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上传2025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分公司缴纳有效)。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10、财务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近3年财务状况表”并上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上传已有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成立不足1年的,上传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应不少于400万元(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并上传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且满足资格审查的施工资质要求,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须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5日17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7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和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八、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是。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9月30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超

联系电话:15629380272

联系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168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0717-6593351

联系地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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