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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高新区法庭业务用房中央空调工程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类别:中标信息---中标信息 地区:黄冈市 更新时间:2025-9-28 浏览次数:24 |
一、项目编号 HBZC-2025-0808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000-2025-10336 三、项目名称 2025高新区法庭业务用房中央空调工程项目第二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科信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东路10号创思汇科技大厦【T-CSH1109-1】室 中标(成交)金额:49.529862(万元) 综合评分法:78.13(分) 货物类 名称:2025高新区法庭业务用房中央空调工程项目第二次 品牌(如有):格力 规格型号:FGR3.5PdKaNh-N1、FGR5PKaNh-N1、FGR7.2PdKaNh-N1、FGP12HFNh-N3、FGR14FNh-N3 数量:18套 单价:27572.14元 五、评审小组成员 梅超志,汪爱华,王全明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9-28 2、评审地点:湖北中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漕河镇齐昌大道明德酒店停车场内 )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收费金额:0.7429(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热线:0713-7225067 (2)本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包括线上)向湖北中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蕲春县人民法院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东壁大道 联系方式:17786150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齐昌大道明德酒店停车场内 联系方式:18186353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女士 电 话:18186353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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