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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之家配套工程金盾之家配套工程(HBGA-202509FJ-006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9-24 浏览次数:12


金盾之家配套工程金盾之家配套工程(HBGA-202509FJ-006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GA-202509FJ-00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盾之家配套工程已由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发改审批【2025】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安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公安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公安县农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公安县公安局金盾之家
建设规模:对金盾之家进行装修,装修面积 531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室内装修、购置中央空调、电梯、办公设施、监控系统等,配套建设市政雨污管网、道路、绿化、停车位、消防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配套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分别为公安县公安局院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金盾之家室内装修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为金盾之家室内装修工程。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0-28
合同估算价:737.73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本项目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3.投标人近五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 年)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内容须包含装饰装修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施工许可证(如有)、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完工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以提供的 2022、2023 年、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则根据公司成立实际情况提供);5.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09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公安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公安县农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公安县斗湖堤镇孱陵大道 110 号
地址:
公安县斗湖提镇屯兵路58号湖北鑫盛综合大楼 207-209 室
邮编:
434300
邮编:
434300
联系人:
雷工
联系人:
蔡萍、徐小虹
电话:
0716-5116297
电话:
0716-511608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gars_0716@1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09月24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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