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CYA010002-202501-01
一、招标概况
清江水美经济开发运营项目政策性资金申请咨询服务于2025年08月18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9月11日 09时00分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 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联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北兴业东昌勘测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 城印国际城市规划与设计(北京)有限公司、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元/%) 5550720.00 4956000.00 5947200.00
质量目标 符合现行咨询行业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国家与地方政策性资金申请的正式申报条件及评审标准与要求(含评审修改意见建议等),满足招标人需求。 符合现行咨询行业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国家与地方政策性资金申请的正式申报条件及评审标准与要求(含评审修改意见建议等),满足招标人需求。 符合现行咨询行业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国家与地方政策性资金申请的正式申报条件及评审标准与要求(含评审修改意见建议等),满足招标人需求。
履约期限(天)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以实际政策性资金申请周期为准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以实际政策性资金申请周期为准)。 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月(以实际政策性资金申请周期为准)。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技术负责人 郭健,注册城市规划师,GH20221118358 殷利,注册一级建筑师,20231201407 周宇,注册城市规划师,GH20141101522
项目组成员 徐宁,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咨登0120221003641、庞勇,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建【造】11121100002777、王欣光,注册城市规划师,GH20151101650、周琪,注册城市规划师,GH20202110850、刘永利,注册城市规划师,GH20231120835、李子龙,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建[造]11191100026451、咨登0120220901270、京1112013201531383 刘德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20111200255、吉利超,注册一级建筑师,0211201116、孙科章,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S20115300631、高艳,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CN20201200446、刘亮,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DG20171200451、陈奕培,注册咨询工程师,咨登0120221209434 梁江晨,注册城市规划师,GH20203312608、蔡兆龙,注册城市规划师,GH20201111775、陈凯,注册城市规划师,GH20214313983、李韵瑾,城市规划工程师,2018-B-2-677、张熙,城市规划工程师,2017-B-2-400、张静雅,注册城市规划师,GH20201111776
项目负责人 李新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京1122014201611799 何玉双,注册咨询工程师,咨登0120221209435 王治生,咨询工程师,咨登082014120001
评标情况
评标工作于2025后9月11日9:30(北京时间)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参加投标的4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参加投标的4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未通过响应性评审(废标原因:分项报价明细表序号2项目名称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内容:响应性评审承诺书中投标报价与报价一览表中不一致,未响应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其余参加投标的3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于通过初步评审的3家投标单位进行技术标评审、综合标评审、经济标评审,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联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北兴业东昌勘测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城印国际城市规划与设计(北京)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代表:吕海涛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韩智健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9月15日 11时00分至2025年09月18日 23时59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长阳清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17754432513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清江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15871798422
3.行业主管部门:长阳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717-5317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