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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碑岗新路(乾泰大道-兴建路)工程总承包(EPC)(HBSU-202508SZ-018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9-4 浏览次数:13

随州市碑岗新路(乾泰大道-兴建路)工程总承包(EPC)(HBSU-202508SZ-018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U-202508SZ-01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随州市碑岗新路(乾泰大道-兴建路)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随州市碑岗新路(乾泰大道-兴建路)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随高新区管审〔2025〕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产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随州产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随州市碑岗新路(乾泰大道-兴建路)
建设规模:该项目北起乾泰大道,南至兴建路,全长约1500米,道路红线宽40米,一块板断面形式。道路下铺设强、弱电管沟、雨水、给水等道路附属设施,道路上布置交通标志标线、绿化、照明等配套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随州市碑岗新路(乾泰大道-兴建路)工程总承包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即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技术服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缺陷责任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0-10
合同估算价:5182.4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或由具备下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满足①或②均可):①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或以联合体身份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小于4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②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小于4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和一项总投资金额不小于4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分别提供施工或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应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4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但不得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下述条件之一: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1.5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 3.1.6施工负责人要求:①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②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③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 3.1.7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⑤⑥提供查询截图)。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最多允许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应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担任;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05日至2025年09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随州产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随州市高新区编钟大道8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2号丽江龙城1栋6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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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航宇
联系人:
蔡立凡、戴唯、郭庆、刘志林
电话:
0722-3288126
电话:
027-8723809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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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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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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