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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亭菀(三期)批量精装修住房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ESLC-202509FJ-001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25-9-3 浏览次数:11

枫亭菀(三期)批量精装修住房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ESLC-202509FJ-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C-202509FJ-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交投·枫亭菀(三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102-422802-04-01-69839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简雅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利川简雅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枫亭菀(三期)批量精装修住房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
  建设规模:枫亭菀(三期)批量精装修住房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项目,预计装修80套(装修面积约7000平方米),具体套数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拟售精装修房的工程设计、精装修材料设备采购、精装修施工等。1.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服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工程验收。2.工程施工包括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以及发包人指定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9-30
  合同估算价:932240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以下两个资格条件: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以下规模业绩的任意一项:(1)工程规模在900万元及以上或单个项目装修面积7000平方米及以上规模的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业绩;(2)单项合同金额在900万元及以上或单个项目装修面积7000平方米及以上规模的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业绩;(3)单项合同金额在900万元及以上或单个项目装修面积7000平方米及以上规模的装修装饰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设计及施工一体化)业绩。(须提供合同,合同内容不能反映项目业绩指标的,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1.3 (1)项目经理要求:应当取得建筑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900万元及以上或单个项目装修面积7000平方米及以上规模的装饰装修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提供承诺书)。(3)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均不少于1人。 3.1.4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符合,提供承诺书):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只能由两家成员组成。(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4)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省内外单位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3.6.2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 3.6.3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拟派所有人员应为单位在职员工,具备2022、2023、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04日至2025年09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9月24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评定分离(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lc.eszggzy.cn/lc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于全蒙   异议联系方式:15337163503
  备注:
  招标人:利川简雅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利川市南环大道湖北交投·枫亭菀 S7 商铺二楼   代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   代理联系人:于全蒙、田乡、刘苏雅、乔付亚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5502768599   代理联系电话:15337163503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利川市江源街88号和润嘉园安置小区三楼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赵女士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7282128
2025年09月03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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