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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疏港路西延道路及配套工程(疏港一级路至江洲路段)(JZJI-202508SZ-015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9-1 浏览次数:13

江陵县疏港路西延道路及配套工程(疏港一级路至江洲路段)(JZJI-202508SZ-01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JI-202508SZ-01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陵县疏港路西延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江陵县疏港路西延道路及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江陵经济开发区,项目起点顺接现状疏港一级公路与华电路(疏港路北延)平交,路线由东向西展线,经规划江洲路,终点与现状滩马线平交。
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指标(1)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2)设计速度:60Km/h;停车视距:70m;会车视距:140m。(3)道路红线宽度:40m;(4)车道宽度:3.5mm; (5)路面横坡度:车行道 2%(向外);(6)路面结构设计荷载标准:设计以双轮组单轴载 100KN为标准轴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江陵县疏港路西延道路及配套工程的一标段-疏港一级公路至江洲路段(K0+000~ K1+200)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总监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合同估算价:3579.39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02日至2025年09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 6.2投标人应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间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3本项目建议各投标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请各位投标人关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一网通投”实测通知》,注册电子营业执照,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并解密。如因未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编制、递交投标文件而导致无法解密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被拒收。 6.4因实施“一网通投”而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15272326696。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 话:010-86355313、15921121850。 6.5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即可不签字,也可以法人代表章或法人章替代。6.6本项目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6.7建筑企业可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注:保险的一种形式)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远程异地评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16-4728672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江陵县郝穴镇江陵大道197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邮编:
433000
联系人:
燕先生
联系人:
庄永哲、章振华
电话:
0716-4157709
电话:
1587173272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zhuangyongzhe2694@csadi.cn
网址:
网址:
https://www.hbbidding.com.cn/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招行水果湖支行
账 号:
账 号:
127905433810603
2025年09月01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①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的扫描件。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接过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中标公告截图(如有))。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因本招标文件为规定格式投标文件格式“完成的”字样无法修改,业绩要求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承担过”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中标公告截图(如有)。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项目规模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受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指从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企业信誉情况”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企业信誉声明》。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企业信誉情况”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 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人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提供承诺),同时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技术负责人

1人

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施工员

2人

持有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质量员

1人

持有市政工程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员

1人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材料员

1人

持有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资料员

1人

持有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注:

1、上述岗位人员不得互相兼任,且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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