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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西塞山区工人村片城市更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黄石市  更新时间:2025-8-29 浏览次数:14

黄石市西塞山区工人村片城市更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202000067500553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石市西塞山区工人村片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黄石市西塞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7-420203-04-01-99476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石市城市更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多方筹措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黄石市城市更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黄石市西塞山区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包括工人村片约2.36万m2商业设施提升工程、约1.42万m2宜居空间改造工程、约3.20万m2区内设施完善工程,完成民居、经营业态改造等周边配套工程。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提供本项目运营及工程范围内的设计、工程施工、移交及保修等工作,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全面负责,并对与总承包相关联的工作提供支持、配合和服务等。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的总平面规划设计、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景观方案及其施工图设计、公共区域装饰方案、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等。

(2)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EPC总承包范围内的竣工图编制工作。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建筑电气,建筑节能,电梯等分部工程。

(3)运营要求:根据项目特点拟定合适的运营模式,制定科学的运营方案,合理 安排运营计划,加强运营组织管理,确保项目可持续运营。积极创造 就业机会,吸引、培养技术和管理人才,为本地经济发展提供支持。按照各年运营绩效目标,达到相应招商等要求。

标段划分: / 。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5年 10 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本项目合作期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运营期自开始运营日至合作期满为止)

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 13315 万元。

2.3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

3.1.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业务范围含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或近代文物维修保护)、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业务范围含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或近代文物维修保护)、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单位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3 人员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要求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相应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社保等证明材料;

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社保等证明材料,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者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历史文物修缮施工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 围须包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历史文物修缮设计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从业范 围须包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项目管理机构中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提供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在本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保记录。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具备)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承接过一项①或②或③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13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②单项合同金额在135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业绩,③工程投资额在13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金额认定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3.1.5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发生亏损,须提供上年度(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满足)。

3.1.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1.4.3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第1-4条、第7-8条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第5-6条按要求提供各网站查询截图(自公告发布之日后)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以上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任务分工;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3.4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g.hbcic.net.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5其它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黄石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下同)(网址:https://gcjs.hsztbzx.com)进行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操作手册)。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8月30日00:00至 2025 年9月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操作手册—黄石招投标业务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6.1依据《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定标工作指引(试行)》(黄公共资源局发〔2023〕1号)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6.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石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sztbzx.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黄石市城市更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18号(申报承诺)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刘工

联 系 人:张忠全、沈阳、马文佳、张良、陈波、苏恩华、王保东

电    话:0714-6313919

电    话:1897176717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bctzb04@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黄石市西塞山区工人村片城市更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202000067500553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石市西塞山区工人村片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黄石市西塞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7-420203-04-01-99476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石市城市更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多方筹措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黄石市城市更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黄石市西塞山区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包括工人村片约2.36万m2商业设施提升工程、约1.42万m2宜居空间改造工程、约3.20万m2区内设施完善工程,完成民居、经营业态改造等周边配套工程。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提供本项目运营及工程范围内的设计、工程施工、移交及保修等工作,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全面负责,并对与总承包相关联的工作提供支持、配合和服务等。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的总平面规划设计、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景观方案及其施工图设计、公共区域装饰方案、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等。

(2)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EPC总承包范围内的竣工图编制工作。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建筑电气,建筑节能,电梯等分部工程。

(3)运营要求:根据项目特点拟定合适的运营模式,制定科学的运营方案,合理 安排运营计划,加强运营组织管理,确保项目可持续运营。积极创造 就业机会,吸引、培养技术和管理人才,为本地经济发展提供支持。按照各年运营绩效目标,达到相应招商等要求。

标段划分: / 。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5年 10 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本项目合作期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运营期自开始运营日至合作期满为止)

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 13315 万元。

2.3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

3.1.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业务范围含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或近代文物维修保护)、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业务范围含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或近代文物维修保护)、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单位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3 人员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要求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相应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社保等证明材料;

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社保等证明材料,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者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历史文物修缮施工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 围须包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历史文物修缮设计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从业范 围须包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项目管理机构中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提供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在本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保记录。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具备)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承接过一项①或②或③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13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②单项合同金额在135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业绩,③工程投资额在13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金额认定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3.1.5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发生亏损,须提供上年度(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满足)。

3.1.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1.4.3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第1-4条、第7-8条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第5-6条按要求提供各网站查询截图(自公告发布之日后)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以上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任务分工;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3.4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g.hbcic.net.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5其它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黄石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下同)(网址:https://gcjs.hsztbzx.com)进行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操作手册)。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8月30日00:00至 2025 年9月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操作手册—黄石招投标业务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6.1依据《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定标工作指引(试行)》(黄公共资源局发〔2023〕1号)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6.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石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sztbzx.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黄石市城市更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18号(申报承诺)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刘工

联 系 人:张忠全、沈阳、马文佳、张良、陈波、苏恩华、王保东

电    话:0714-6313919

电    话:1897176717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bctzb04@163.com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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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保康磷化工谷城产业园场地平整项目(一期)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BK-JSGC202508QT-0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康磷化工谷城产业园场地平整项目(一期)已由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发改审批【2025】13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保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湖北保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保康楚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保康磷化工谷城产业园
建设规模:对保康磷化工谷城产业园1#2#区域进行场地平整,场平面积约831.84亩,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在建设区域内完成土方开挖、转运、土方回填以及相关配套工程。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保康磷化工谷城产业园场地平整项目(一期)”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2个标段。其中:1标段:施工;2标段:监理。
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0-10
合同估算价:15695200.88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2.6其他: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安全生产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湖北省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③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④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提供近六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前推六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由社保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⑤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拟派所有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每月考勤不低于30天在岗。若发现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有一人驻场工作时间不能满足30天/月,不按照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可以作为不良行为由招标人录入信用信息平台,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2023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4)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⑧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⑨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信息登记,须提供相应截图。 ⑩投标企业须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企业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投标人须针对以上信誉要求提供承诺函或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网页查询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CA及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0:00时至 2025 年 9 月 5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4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保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湖北保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375号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13908677110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保康楚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河西路70号
    联系人:崔女士
    电话:15994268964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5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10-5815376
    电子邮件:
2025年08月29日
备注: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文件为襄阳市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文件模板,“评定分离”的具体详情见招标文件。 2、“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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