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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恩施复烤厂充电棚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25-8-29 浏览次数:13 |
2025年恩施复烤厂充电棚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根据(鄂烟金叶〔2025〕27号) 文件,拟对 (2025年恩施复烤厂充电棚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竞争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KESFK202509901 项目名称:2025年恩施复烤厂充电棚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10000.00元(含税) 最高限价:208951.71元(含税) 采购内容:在恩施复烤厂联合工房外自有草坪处建设简易钢构充电棚(面积约200.66平方米),同时涉及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相关辅助工程。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地点:恩施复烤厂 工期:45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本次采购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采购人对查询结果进行复核) 3.在本次采购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记录。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采购人对查询结果进行复核) 备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4.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采购人对关联关系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小组) 5.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被列入本单位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采购。(采购人对“黑名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小组) 6.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证)。 8.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2017]35号的规定,投标人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三、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 9月1日至2025年9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复烤厂采购科(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149号)。 3.方式: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限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或者单位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同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通过现场报名方式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截止时间:_2025_年_9_月_11_日_10_时_00_分。 地点:恩施复烤厂采购科(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149号)。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谈判会议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湖北烟草金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149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718-8417313 2.采购监管部门信息 名称: 恩施复烤厂综合办公室 地址: 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149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718-841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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