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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学院路(陆羽大道-站前大道)路面维修整治工程(HBTM-202508GL-009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8-29 浏览次数:14

天门市学院路(陆羽大道-站前大道)路面维修整治工程(HBTM-202508GL-009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TM-202508GL-00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门市学院路(陆羽大道-站前大道)路面维修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天门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天门市学院路(陆羽大道~站前大道)路面维修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天交复函[202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门市公路养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天门市公路养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华羽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天门市
建设规模:天门市学院路(陆羽大道~站前大道)全长4.57公里,其中:陆羽大道至北湖大道段(K0+000~K0+540)路面宽28.5米、北湖大道至笔行天下段(K0+540~K3+370)路面宽22米、笔行天下至站前大道段(K3+370~K4+570)路面宽23米。本项目主要对既有路面进行维修整治。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路面维修整治工程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9-30
合同估算价:2740.17万元
  2.3其他:以上工期指项目开工至项目完工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自验收之日起计算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3、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由资质等级较高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如果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相同,则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授权其中一方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或与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招标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1)投标人(包括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是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不视为同时参加)。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门市公路养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华羽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天门市竟陵钟惺大道54号
地址:
天门市竟陵办事处陆羽商业步行街11号-107
邮编:
431700
邮编:
联系人:
史先生
联系人:
吴女士
电话:
0728-5337236转8020
电话:
1517154721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08月28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3、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的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都必须满足附录 1 的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1、投标人近3年均为盈利。

2、投标人近3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小于1。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上述要求。证明材料应附: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近五年(2020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至少独立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额

不少于3000万元的类似工程。

注:1、证明材料应附:①合同协议书,②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提供的业绩已完工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盖业主公章的扫描件证明材料。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2、类似工程:二级及以上公路的新建、改扩建,路面修复养护等项目均认定为类似工程业绩。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附录 3 的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没有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5、按照《省信用办关于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鄂信用办[2018]34号)文件的规定,参与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企业,须提供《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如实报告企业信用状况(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附录 4 的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任职资格证书,具备住建部门或交通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注:1.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建造师资格证书(如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到岗承诺函(格式自拟),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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