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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县道全福河段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8-27 浏览次数: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24县道全福河段恢复工程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文号:都发改审批[2025]10号),项目业主为宜都市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政府债券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24县道全福河段恢复工程

2.2 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修复农村公路3.45公里并完善交安设施。一般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7米(集镇路段7.3米),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

建设地点:宜都市王家畈镇龙潭河村。

2.3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4工期:6个月。

2.5工程质量标准: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

2.6安全目标: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标准要求,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本次资格后审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在 2022年、2023年、2024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应小于1;

3.5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2024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也未被列为D级;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投标人拟派的现场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持有贰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证书,证书上所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项目总工1人,具有路桥或者公路工程类或交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安全生产工程师至少1人,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的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5年2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法人身份参与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员后,在服务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3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18日9时00分。

7.2招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止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7.3招标机构在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市科技孵化中心A3-开标室01组织网上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4投标人自助选择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7.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8.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8.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否

9.发布公告的媒介
信息发布时间:2025年8月27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0.联系方式
10.1异议联系人:毛国梁

异议联系电话:13117278299

10.2招标人:宜都市农村公路服务中心

地址:宜都市陆城长江大道76号 

联系人:罗付

联系电话:15072501283

10.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姚家店镇莲花堰社区松宜新家园商铺201室

联系人:毛国梁

联系电话:13117278299

10.4行业主管部门:宜都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17-4833567

10.5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本次资格后审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至少上传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1、投标人在 2022年、2023年、2024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应小于1。(上传2022年-2024年的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至少上传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至少上传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2024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也未被列为D级;(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者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案件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至少上传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持有贰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证书,证书上所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注册建造师证及B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项目总工

1

具有路桥或者公路工程类或交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职称证及 B 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安全生产工程师

1

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 C 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人员社保

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的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5年2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至少上传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

 

注:本表要求的人员作为合同履约时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最低要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填报上述人员相关表格及提供资料。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

 

注:本表要求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作为合同履约时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填报相关表格及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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