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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七三处XXXX项目施工总承包征集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8-17 浏览次数:21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七三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七三处XXXX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七三处XXXX项目

项目编号:ZXCGDL0250808Y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世杰

项目联系电话:0722-46939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七三处

采购单位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随县万和镇代庄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世杰 0722-46939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炎 0722-3330019

代理机构地址: 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征集公告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七三处XXXX项目施工总承包征集公告

 

1.征集条件

本项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七三处XXXX项目施工总承包目已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七三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征集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七三处。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征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北省随州市随县万和镇代庄村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行政区工勤楼及附属设施改造

2.3本次征集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93.9万元

2.4征集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预算交底、招标答疑(若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划分为一个标段。

3.参与征集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可多提供其他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工程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成立1年以上的法人;

(2)投标人近1年内未发生泄密案件;

(3)拟承担涉密工程管理工作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无违法犯罪记录;

(4)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5)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

(6)具有从事涉密业务的专业能力;

(7)保密法律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以上均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4须为非“三资企业”(指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经理在参与本项目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证书;

(3)所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及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期限须包含2024年8月至今任何一个月份。

3.6业绩要求:

(1)申请人在2020年8月20日起至递交申请文件之日(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提供1项,但可多提供类似项目业绩)。

说明:

①类似项目指:独立完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业绩。

②申请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或需对项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的,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且须含业主联系人和联系人电话)。

3.7财务要求:

(1)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要求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须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等,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纳税及社保: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承诺书(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8在征集、邀标与合同签订前,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在被执行期内(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发生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事故;因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事项均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9其他要求:

(1)与征集人存在隶属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征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征集活动(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承诺书(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4.征集文件的递交

4.1征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征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0日17时30分。

4.2凡有意参加征集者,按资格要求准备征集文件【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资料真实性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于2025年8月16日8时30分至2025年8月20日17时30分,将征集文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汇总为一个PDF文件)发送到邮箱:623010108@qq.com。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邮箱的征集文件,征集人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征 集 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七三处

征集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随州市随县万和镇代庄村

地   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联 系 人:张世杰

联 系 人:杨炎

电   话:0722-4693929

电   话:0722-3330019

 

2025年8月15日

 

二、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0日 17: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征集文件递交后,征集人有权组织相关人员对递交征集文件的公司进行考察。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3.9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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