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昌市第二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5-8-16 浏览次数:18 |
宜昌市第二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C250815088 2.项目名称:宜昌市第二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0000.00元 5.最高限价:300000.00元 6.建设内容:新建一栋康复中心大楼及室外绿化、道路、管网等;康复中心大楼总建筑面积9417.46平方米(其中地上六层,建筑面积6646.66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770.80平方米);建筑主要功能为残疾人康复用房、康复诊室、双人病房、地下车库、配套用房等。 7.服务内容: (1)监理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2)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3)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4)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安全要求。 (5)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拟派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其中负责安全监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其中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供应商,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可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人员证书若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未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当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且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如配置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还应提供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的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磋商。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8日至2025年08月22日17时30分止 地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在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宜昌市西陵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4室)领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现场递交至宜昌市西陵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昌市西陵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信息发布媒体: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5年08月15日在宜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宜昌高新区白洋镇丰岗路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0717-4402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4室 联系方式:158272293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炫政 电 话:15827229342 |
网站首页 | 会员类别 | 入网流程 | 汇款方式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 ![]() 业务咨询QQ:43474817 Email:hbzbw2007@163.com 湖北招标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本站允许,不得擅自转贴或复制本站信息 经营许可证:豫B2-20240954 豫ICP备09025071号-3 ![]()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823号 |